肌肉少年跑了,巴克豪斯完全没有勇气追上去,甚至觉得是自己方才心里的祈祷被守护神们听到,他们保佑了自己,对,一定是这样的!

“巴克豪斯,快来救我!不,先灭火,再救我!”

这时巴克豪斯才听到索尼克的呼喊,回头一看,只能看到火光。战场已经离索尼克很远了。

那些土匪,真够狡猾的……

丛林里。

“老大,为什么不把那些货也抢了?”

说话的这个,正是方才大放异彩的肌肉少年,呃,或者说,那只巨猴。

他身前还站着三个少年,其中一个毫不畏惧的在肌肉少年脑袋上敲了一下,“傻啊你,咱们就四个人,抢了那批货,能拉回去么?就算拉回去,你知道怎么卖吗?白痴。”

“那也不用烧了啊……”肌肉少年显然有点为索尼克心疼的意思,或者说,为了可能到手的钱心疼。

为首的少年,身材瘦高,比肌肉少年还是矮了一个头,一头黑色的碎发,但根部都是白色,发际线活像斑马,让这头发看上去非常丑陋。这少年长相还算清秀,只不过左眼周围有一大块红色的胎记,让这清秀的脸也变得略显狰狞。

少年咧嘴一笑,听声音,却正是最后劫持了索尼克的人:“马斯凯尼,蒂姆嘴是臭了点,可他说得对,我们没有卖出那些货的能力。拉走他们的风险也太大了。”

“好吧,既然是老大说的,肯定是对的。”

少年名叫尼禄。

尼禄,即便尼禄没读过多少书,也知道这是一个古代暴君的名字。这与其说是他的名字,不如说是他的外号。因为他的相貌,很多人说他是恶魔之子,老爹以前活着时,讨饭的时候尼禄总要被路人拉扯的,曾经还因此结结实实挨了顿揍,人们总说,他是恶魔之子,未来注定要化身为暴君尼禄,给世界带来灾难。

后来老爹就不带着他出去讨饭了,只带着他那三个异父异母的兄弟。

嗯,他们四个并不是亲兄弟,都是被老爹捡回去的,据老爹自己交代,是因为某一天他灵机一动,觉得小孩讨饭肯定比大人更容易博得同情,就从死人堆里捡了几个孩子回来养着。

老爹死了,是不是真的,也就死无对证了。

但是后来,另外三个孩子有了独立讨饭的本事以后,老爹就开始天天躺在桥洞下喝酒,真的不出去讨饭,靠几个孩子养活了。

真是个该死的。

可尼禄不恨他,老爹也不是完全没本事,据说他以前当过吟游诗人,还当过逃兵,学识不高,也算认字,不懂真正的武技,但也有点格斗的技巧,正是来自老爹闲得无聊时教的东西,让尼禄兄弟四个,现在在乞丐界混得不错,还能像今天一样,赚一点外快。

按照惯例,四个人平分了钱财,留了三分之一,凡是“外快”,都要拿三分之一所得,偷偷捐给九圣教会开的孤儿院。

肌肉少年,也就是马斯凯尼,又道:“老大,这次能不能多给我点?”

说罢,露出了一个十分委屈的神色。

尼禄还没说话,刚才就出言不善的那个少年又道:“凭什么多给你?按规矩,向来都是平分的,我跟比索出的力气不比你少,前面几天你屁都没干,是我跟比索天天盯着那个死哥布林,才知道他今天要出门的。计划都是老大定的,最后那一个人干的差事,也是老大干的。”

“够了,蒂姆。”尼禄无奈的摇了摇头,看向马斯凯尼,等待下文。他也觉得平分比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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