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平头服务员好不容易得闲在男厕所抽了两口烟转头瞧见李靳屿进来,笑眯眯地递了支烟过去。
他一开始没接给拒绝了。
李靳屿穿着他们同款工作服杵在门口小平头的自卑感顿时油然而生,突然就觉得人靠衣装马靠鞍这句话一定是用来骗马的。
想到这小平头讪讪地把烟夹到耳朵上搭腔道:“帅哥你是警察吗?”
这大概是李靳屿听过最好笑的一句形容从来没有人说过他像警察别说现在混得像个流氓样就是以前当乖乖仔的时候也没人说过他身上的气质像警察。
说得最多的说他是傻白甜,他以前是挺傻,也挺甜的。看见好看的小姐姐们偶尔也会叫声姐姐逗她们开心。
李靳屿摇头又将小平头夹在耳朵上的烟给拿了下来,“兄弟,借个火。”
小平头笑呵呵给他点上。
李靳屿松松地半咬着烟低头轻轻吸燃星火微微一闪,微微垂了下眼。
烟丝缓缓吸进嘴里,肺里那成千上万的蚂蚁仿佛开始慢慢觉醒,在他血液里游走这感觉太激烈,他有些承受不住,猛地咳了下。
“没抽过?”小平头问了声,余光却瞥到他习惯性夹烟那骨节分明的手指尖,跟其他肤色有一抹不太均,这显然是个老烟枪。
李靳屿心不在焉掸了下烟灰,淡声说:“肺不好,戒了。很少抽。”
小平头连哦了两声,听说戒烟又复抽的人只会抽得更凶,他在心底默默估算了下,刚刚拿了他一百块钱,这支烟就要两块钱……小平头心头骇然,觉得这生意要亏本。生怕李靳屿再要一支,立马揣紧了兜里的小钱钱悄悄摸摸找个借口溜了。
李靳屿这烟其实是陪老太太戒的,他戒掉了,老太太反而没戒掉,不过她压根也没打算戒过,都是哄他的。
李靳屿烟龄很长且凶,其实初中在美国就抽烟了,从那时他就明白,自己骨子里也从来都不是什么乖乖仔,他为了讨李凌白的欢心,让她知道,自己不会和哥哥争抢什么,在人前装模做样对谁都温柔,善良得像一个天使。可事实上呢,在美国那几年,打架、抽烟、喝酒、夜店、泡吧……他样样不落。他到底有多野,只有他自己知道。
好像,奶奶也知道。
那个看似大咧咧的粗鲁老太太,其实最懂他。
老太太身体恢复的不是太好,胯骨骨头三个月了还没长回来,估摸又是背着他偷着抽了不少烟,杨天伟看不住,看护更不行,他不在,没人能管住她。他每天忙得跟个陀螺似的到处给她挣医药费,老太太一点也不知道体谅他。
他今天心情很不好,刚刚跟老太太又吵了一架。
两人见天吵架,其实也习惯了。但这次老太太特别坚决,不肯住院了,嚷嚷着住院没用,骨头还不是长成这样,死活要回家,回家他更没时间照顾她。
后来,医生找到他。
他才知道老太太为什么着急回家。
老太太最近有咳血,前几天做胯部骨折复诊的时候,医生给她肺部也拍了个,结果出来不太好又立马做了活检这会儿确诊了,本来想第一时间通知他,但老太太一直不让联系,说他在忙,刚刚送完叶濛回医院才把结果告知他。基本确定是肺癌。但好在还是早期。
其实这个结局,他心里早就有了准备。老太太这难以控制的烟瘾,加上又是这把年纪,本就是高危人群。他也知道,奶奶迟早是要离开的,可也想拼尽全力多留她几年。
医生给的建议方案很中肯,化疗,花费大量的金钱,时间,病人可能还要承受一定的痛苦,但结果一定会比现在好。因为她是早期,恢复的好,带瘤生活个十来年不是问题。
放弃治疗,省钱方便,老人不用承受痛苦,但是最多也就两年,一般医生不会愿意给病人这样笃定的数字,但因为是李靳屿,他还是凭着自己的经验,给了一个时间让他自己好有个决断。
他知道老太太必定是怕钱的事,家里那些条件好些的亲戚,早在他父亲当初入赘时觉得丢份就断绝来往了。这个镇上的人好面,都看不起男人入赘。
他卡里上下不过万把块,一次化疗钱都不够。
李靳屿咬着烟,许久没往里吸,烟灰积了半截,正扑簌簌往下落灰,他人靠着洗手池,手机被他捏在两指之间来回打拳,也没想好要打给谁。
电话簿从头到尾翻个遍,也没个能借钱的人。
他低着头,垂着眼,手指慢慢在李凌白这个名字上停了下来。
他整个人有些抖,似要握不住手机,拇指在空中发着颤,整个人像块沉重的铁,怎么也摁不下去这个名字。
“李靳屿?”男厕所门被人猝不及防推开。
电话被吓出去了,他反应了一会儿,才匆忙挂断。
等他一抬头,看见叶濛直接推开男厕门缝,鬼头鬼脑地探了个脑袋进来,那张脸是真漂亮,眼睛仿佛会说话,一眨一眨地好奇渗着光地看着他说:“你躲在里面抽烟?”
他很反常地盯着她看,将烟衔在嘴边,看着她深深吸了一口,吐气散漫一笑:“我抽烟你又不是没看过。”
叶濛愣了一下,回头看了眼,悄悄挤进来,关上门,拿后背贴着门板,看着他小声说:“程开然跟那个胖头陀谈完了,他让咱们找个地方,等会过去跟咱们汇合。”
厕所其实有股很难闻的味道,被他弄得烟雾缭绕的,加上这勾人样,不知道的还以为是什么人间仙境,但其实臭得不行。
然而,地址定在李靳屿家。
因为医院附近没什么能说话的地方,咖啡厅、茶楼,任何公共场所都不太安全,家里更安全些。于是,只能去李靳屿家了。老太太住院,家里现在就他一个人住,所以还挺方便。
李靳屿家在三水塔老街,住这条街的基本上也都是这个镇上一些孤寡老人,灰白的低矮破旧小楼,屋檐落旧,墙皮刮落,满墙的爬山虎,牵牛花。巷口一堆腐烂到天荒地老的厨余垃圾,到处都是很浓的生活气息……
蒲扇老人、练剑老人,围棋摊,象棋摊,早餐煎饼包子铺,一应俱全。叶濛跟着李靳屿拐进巷子里,因为目光所及之处都是行动缓慢的老人,她感觉时间都慢了下来,但却很没有活力,本来就是个养老街区,年轻人住在这,就感觉有点压抑。
穿过街巷,门口有棵葱郁、姿态凝固的老梧桐树,便是他家。
门很老旧,两道门,外面一道铁门,里面一扇木制门,门角有些发霉,一推开,嘎吱嘎吱作响,比门铃都管用。
李靳屿门都没关,直接进去把老太太的轮椅收到一边,叶濛站在门口没动,悄悄打量了一下这老屋的格局,其实跟她那间老祖屋差不多,三室一厅,小归小,但五脏俱全。后面还带着一个小院,种了些花花草草,还有一条嗷嗷待哺的小黄狗。
屋内很暗,窗帘关着。格局简单干净,沙发上胡乱丢着几件他的外套,其中一件还是他们第一次在湖边遇见时的ai运动衫,这种感觉很奇妙。
那晚要号码时想的是这么一个大帅比跟自己无缘挺可惜的,从来没想到他们后来会发生这么多事。
心下有些异样。
李靳屿倒没什么异样,随手将沙发上那几件衣服收起来给丢到里间的屋子里。
“那间是你的房间么?”叶濛问。
李靳屿扫了眼,嗯了声,不知是开玩笑还是认真的说:“要参观么?也没什么好看的,就一张床和几个柜子。你随便找个地方坐吧。”
“我看到电子琴了,”叶濛望了眼,说,“你会的乐器还挺多?”
他从冰箱里拿了瓶冰水,递给她,合上冰箱门说,“小时候什么都学一点,什么都学不精,你不说我唱歌难听吗,反正也没弹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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