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阳小镇虽然不大,可这些年依靠马市带来的流量,发展的也比同等级的镇子好得多,小城最外一圈是数条宽阔的官道穿插在农田与山坡之间;再向内看则是一片又一片的民居、旅店、市集。小镇东边一大片平地则正是喧嚣的马市。
袁烈进城之后,步行牵着马直奔目的地。果然是人喊马嘶,一匹一匹的高头大马看得人眼花缭乱,青色的、棕色的、黑色的、红色的,袁烈甚至看到了两匹汗血马和一匹踏雪乌骓。
所有的马贩子待价而沽,带着好马的不需要费力介绍自家的马有多优秀,自有知马伯乐上前询问;相反,差一些的则是极力鼓吹马的优点,他们的目标则是那些看起来不懂行的人。
袁烈转了一圈,也细细看过了不少身长体阔的良马,但就是没有一匹能让他真正认可作为战马的。身为岭南侯府小公子,袁烈从小到大自然没少跟战马打交道,什么样的马出色他端详一下就能看出来。而这里马市中的大部分马虽然品相不错,但也就给富家子弟骑着玩玩了,做战马是不够格的。
用来作战的马,与寻常游乐的马最主要的区别就是必须足够坚韧。战马冲锋陷阵时常会受到刀枪临身,因此它们必须具备的素质就是哪怕受伤、被掀倒依然要能跑善跳、不能慌乱。体现在外表上,常识战马的人轻易就能发现两者之间眼神上的差别。
战马是高傲的,睥睨天下、不屑一顾;寻常的马则是讨好的,以人为尊、唯命是从。
袁烈默然摇了摇头,没有找到合适的,那就从父帅的军营里腆着脸要一匹吧,就打算从小镇另一边穿过去,再回到官道上。
然而造化弄人,世有伯乐,然后有千里马。就在袁烈走上另一条小路的时候,却一眼瞟见了另外的一人一马。人是个干瘦的大叔,其貌不扬,坐在路边的地上无聊地把玩着手中的一条草根。相反,那马却是如此神骏,以至于一下子就把袁烈的目光牢牢地吸住。
那马通体雪白,体态强壮,眼神超然而淡定,对于不远处的同类甚至都懒得看一眼。
好一匹骏马!
袁烈有些奇怪,这匹马本身毛色就已经相当罕见了,况且样貌雄奇,怎么看都不应该无人问津啊?
于是,袁烈牵着马走到那马主人面前,问道:“大叔,你这马有什么缺点,怎么卖不出去?”
那人一听,顿时明白眼前这小子是个识货的,不问好处分明是自己看了出来,只能如实答道:“此马虽然雄俊,然而性情高傲不服管教,任谁买了都没法牵走,没办法了只好在外围等等看了。”
袁烈打量了一下这匹白马,伸手搭上白马的脖子,抚摸着鬃毛。发现白马并不想理会他,于是手底下开始发力,慢慢加大。白马感到莫大的力量,似乎也是诧异得很,马脸两侧的眼睛瞄着袁烈,却并没有反抗,反而是承受着袁烈手上的力量,纹丝不动。
袁烈心中暗暗称赞,还跟我较上劲了。他并没有停止发力,就在几乎已经用尽全力的时候,袁烈突然撤手,握拳,重重的打在白马的脖子下侧,白马吃痛,几乎跳了起来。袁烈却并没给它反应的机会,立即伸手抓住耳朵,低声道:“听话!”而后翻身上马,踩住马镫,夹紧马肚,拉住缰绳。
白马勃然大怒,疯狂的跳了起来,上下直窜,想要把这个没经同意就骑到背上的人类掀下去,然后一脚踢开。
然而,白马屡试不爽的招数却失效了,袁烈的马术岂是寻常人家能够相比的,任座下白马反复横跳,袁烈只是稳稳骑在马背上,手中缰绳不断发力,强行拉扯着白马听自己指挥。
几分钟之后,白马终于停止了跳动,安分的站在原地。
袁烈知道,这马已经被驯服了。
随即就在马上,算好钱连同自己原来的那匹马递给了那个大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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