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的时候,丁欢明显感觉自己身体好多了,不过因为原主长期的营养不良,身体亏空比较多,这个需要慢慢养。
“家里来客人了。”丁欢出房门的时候就看到堂屋坐了两个男人,一老一少,似是父子。
看到丁欢的时候,年轻的那个忽然脸红了,丁欢不疑有他,只觉得这古代的男人怎么这么纯情。
丁老太道:“欢欢,出去玩儿去。”
特意支走了自己,想来他们有事要谈。
丁欢一走,霍江就说:“丁叔丁婶,您们觉得怎么样?我家条件是差了点,不过你们尽管放心,我们家人口简单,以后肯定不会欺负欢丫头。”
丁家二老,相视一眼,随即道:“这个我们得考虑下。”
“这是大事,是应该考虑。”霍江笑着说,“那……那没什么事儿,我们就先回去了。”
“等等,东西带回去吧,这…太贵重了。”丁老太说着,就把霍江霍云尧父子带来的野鸡还给他们。
霍江连忙推回来:“丁婶,不管两个孩子事儿成不成,这东西带来了,我就没打算带回去。”
说完,霍家父子就走了,两只野鸡留在了丁家。
丁老太一脸难办,问丁老头:“你说怎么办?答应不?”
“霍家人口简单,霍云尧是个有本事的,以后孩子日子肯定比咱家好。”
“可是霍家大小子靠打猎过日子,总归是个危险活儿,万一……”
“咱家欢丫头是霍云尧救回来的,村里多少人都看到了霍云尧抱了欢丫头,不嫁给他嫁给谁?”丁老头说,“我看这事儿行,上面没有婆婆磋磨,过去就当家,而且霍云尧那小子是个好的,我不会看错。”
丁老太听了,立马哭了:“要是咱家阿志还活着,咱家欢欢哪能受这个委屈啊!”
阿志就是丁志,丁家二老收养的的儿子,后来丁志娶了他们的小闺女丁香,既当儿子又是女婿,生活的很幸福。而且当年举全家之力送丁志念书,丁志也确实聪明争气,十七岁中秀才,二十岁中举,这个岁数中举那真真是前途无量,但是没风光多久,二十三岁的时候,丁志进京途中遇难,从此下落不明,至今已经九年了。
都说穷秀才金举人银进士,如果丁志还在世,哪怕不入朝为官,也是个举人老爷,家里的孩子们也不至于这般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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