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平时都走这么早?”盛寻昱眉眼冷淡。
“是的。一般六点半左右,芦小姐就走了。她到剧组,有时候八点,有时候七点半,得看当天剧组在哪拍戏了。”说完,郑伯顿了顿。
少爷今天对芦小姐很关心啊!他是不是该趁此机会提提别让芦小姐天天骑自行车上下班的事了?
郑伯觑了眼盛寻昱的神情,开口:“等夏天过完,到了秋冬,天亮的晚,黑的就更早了。芦小姐要是还得天天六点半就出发去上班,那时候天都没亮透呢,也不安全啊!”
盛寻昱慢条斯理地嚼着炒鸡蛋。
既然有异性愿意送她回来,那就同样有异性愿意接她去上班吧。
“这一个月以来,芦小姐天天都是骑着她的自行车上下班的。她虽然还是个小姑娘,却很能吃苦,从没有在我面前抱怨过半句,一点都没有现在孩子的娇气。若是要锻炼她,也差不多锻炼够了。”郑伯斟酌着字句。
盛寻昱喝了口咖啡。
但是有异性送她回来。
“要不这样,芦小姐要是今天是骑自行车上班的,明天就让司机送她或她自己开车,后天芦小姐再骑自行车上班……这样交替着来,既能继续锻炼芦小姐,也能让她不用太累。您看怎么样?”郑伯观察着盛寻昱。
盛寻昱矜贵地吃着薯饼。
但是有异性送她回来。
郑伯正要继续劝说,盛寻昱出声了:“她昨晚去见的朋友,你知道是谁吗?”
“不知道。芦小姐只说她有朋友来复城了,其他的什么都没说。”郑伯纳闷地问:“怎么了?”
盛寻昱拿过餐巾纸擦了擦嘴,站起身:“没什么。”
望着盛寻昱离开餐厅的背影,郑伯忽然意识到了一件事。
刚才他劝说少爷时,少爷似乎不像平时那么反感。难道这次有希望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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