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早上,顾悯和陆北出发去德文庄园。
“daffodil!”顾悯刚下车就见埃里克森正冲她招手,“daffodil,你们终于到了。”
埃里克森和顾悯拥抱,放开顾悯后才和陆北打招呼,“哥哥,你们能来英国读书我太开心了。”
会客室中,顾悯对大公夫妇表达了自己的谢意。
埃里克森迫不及待地要邀请顾悯出去玩,“daffodil,我们去马场玩吧?”
“诶?”顾悯疑惑地看向埃里克森。
埃里克森看起来有些不好意思,姜窈替儿子解释:“西蒙,就是埃里姑妈的儿子,昨天也到了庄园,这会在马场骑马,埃里肯定是想让西蒙见见你,毕竟他不止一次在西蒙面前说过自己认识了一个漂亮姐姐了。”
“母亲!”埃里克森听到母亲在顾悯面前把自己抖落地一干二净,感觉有些羞耻。
他看向顾悯,眼神中写着“去吧去吧”。顾悯实在是对这双期待的大眼睛毫无抵抗能力,只能点头。
埃里克森拉着顾悯奔向马场。
此时马场上的西蒙正在草坪上休息,身边有一匹高大的红马正在悠闲地踱步。西蒙的母亲是德文大公的姐姐,他只比埃里克森大一岁,从小就和埃里克森关系很好,兄弟二人经常互相串门。
埃里克森对顾悯说:“对了,西蒙是你的学长哦,他也在帝国理工。”
顾悯稍稍有些惊奇:“你不是还在读高中吗,为什么西蒙已经读大学了?”并且还是自己的学长?
埃里克森有些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西蒙和我不一样啦,我是在学校读书,西蒙之前都是和家庭教师一起上课......”
在学校教育和私人教育之间,姜窈更偏向前者,所以埃里克森从小都是在学校学习,按部就班地升学、读书。而西蒙在去年就考入了帝国理工,比顾悯还高一届。
西蒙发现了二人的走近,他起身拍了拍身上的草屑,动作间漫不经心却又体现着十足的贵族做派。
“埃里,我能有荣幸认识一下这位美丽的小姐吗?”
顾悯看向这个口音迷人的贵族青年,他有着苍白的肤色、不常见的棕黑色头发、湖绿的眼睛,长而密的卷翘睫毛。尤其是他的下睫毛,两排小扇子一样铺在眼下,让他的眼神看起来深邃又迷人。
他眯着眼向顾悯看过来的时候,顾悯有一瞬间感觉自己看到了一只危险的大猫,动作优雅而无声,就好像丛林里的美洲狮。
西蒙的长相是更偏向父亲的。德文家都是典型的金发蓝眼的长相,比如德文大公就是金色直发,埃里克森是微卷的金发,父子二人有如出一辙的湛蓝眸色。埃里克森的姑姑,也就是西蒙的母亲,也是金色卷发,深蓝的眼睛。而西蒙的发色与眸色没有一处是来自母亲的,它们全部遗传自他的父亲。
埃里克森终于如愿以偿地把顾悯介绍给了西蒙。
“当然,西蒙,这是daffodil,这个学期她也要去帝国理工上学了,你们马上就是同学了呢。”
埃里克森紧接着又给顾悯介绍西蒙:“daffodil,这是我之前和你提起过的西蒙。”
西蒙牵起顾悯的手,在手背上落下一吻,“劳埃德?西蒙?肯特,我美丽的小姐,非常高兴见到你。”
“你和,西蒙,我是顾悯,你可以叫我daffodil.”
“顾悯,我读的对吗?”顾悯很惊讶,西蒙的发音非常标准。
她点头:“完全正确。”
这时埃里克森插话:“西蒙的中文很好呢,他的中文老师就是中国人。”
顾悯没想到西蒙居然还会中文,埃里克森接着说:“西蒙不仅有中文老师,还有西班牙语老师和拉丁语老师,总之西蒙的所有外语都学得很好。”
埃里克森的话有一次刷新了顾悯对传统贵族教育的认识。西蒙要掌握这么多语言,同时还要进行文化课方面的学习,比自己小一岁却比自己高一届……顾悯瞬间就体会到了自己和西蒙之间的差距。
西蒙笑着摇头:“埃里克森说的有些夸大了,我的中文一般,这门古老奇特的语言比我所学的其他语言都要难得多。”
顾悯哈哈大笑,西蒙抱怨中文难学的样子像极了自己同学们抱怨英语难学的样子。
三人结伴到庄园人工湖边散步,湖里的天鹅优雅地飘在水面上,所过之处泛起阵阵波纹。
西蒙非常善谈,与他交流是一件很轻松的事情。
“悯,你的名字是哪一个悯?”学了这么多年的中文,西蒙知道一般中文名字里的常见的“敏”,他不确定顾悯的命运是不是这个字。
“唔,是这个字。”顾悯总手指在空中把“悯”字写出来。
她问西蒙:“你知道这个字吗,中文中有一个词,“怜悯”,就是那个悯。”
西蒙点头:“原来是这个字。”
埃里克森的中文是和母亲学的,由于兴趣原因,他的中文水平十分一般,此时险些要听不懂西蒙和顾悯的谈话。
“daffodil,为什么你们要讨论名字?你的名字有什么特殊的含义吗?”
顾悯冲他摇了摇头:“并没有什么特殊的含义,名字是我父亲起的,他可能希望我能成为一个有同情心的人。”
埃里克森似懂非懂地点头,心里暗下决心要开始努力学习中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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