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家是镇子上得大户,不过此处只有一个傻子大少,镇上的人少有与他们来往。
一般来说,穷人仇富,得知这么大一个庄子,竟然只有一个傻子住,嫉妒得同时又幸灾乐祸。
如今听到宁少柏被个下人贪污欺负得只能吃馒头稀饭,心中多少有了些同情。
慕凉的名声也传遍了整个镇子,大家伙都怀着一种看热闹的心情,观望宁家。
傻子娶了妓女,怎么想都十分有趣!
得了一笔巨款,如风乐呵了好几天,连带着伙食也与前几日不同。
上顿烧鸡,下顿猪蹄,跟宁少柏主仆俩吃的满嘴流油。
慕凉可不满意这些吃食,不知道是因为清水镇地处偏远,还是整个大辉朝对衣食住行都不太讲究。
在庄子上呆了七天,每一顿得饭菜都难吃得紧。
慕凉不是不能吃苦,以前出任务,在亚马逊森林这种热带雨林生火只会发出浓烟,吸引敌人自寻死路。
为了活下去,生得血肉和蠕虫,慕凉也会咬着牙往肚子里吞。
可现在不同,一想到自己下半生要吃这些不是寡淡就是重油重盐,完全过了火候的食物,她就有种想穿回去的冲动。
瞄了眼桌上油腻腻得烤鸡,肉质老硬,皮焦而不香。
兴致缺缺顺手将如风掰下来放在自己碗里的鸡腿,放到宁少柏碗中。
小傻子笑得眼睛都看不见了,猛咬一口,白嫩得脸蛋儿萌萌的鼓起一块,跟只小仓鼠似得。慕凉感觉自己的心脏被可爱暴击了一下。
忍不住捏了一下宁少柏脸颊鼓起得位置,慕凉见他满足得眯起了眼睛,不禁笑着逗道:“烤鸡好吃吗?”
小傻子连连点头,鼻尖儿在鸡腿上蹭过,沾了一点油光。
“少夫人你怎么不吃呢?”
如风一副慕凉不懂享受的鄙视,这段时间跟慕凉朝夕相处,他越发觉得这女人好生厉害。
不动声色间,就把整个庄子得人收拾得服服帖帖。
上至八十岁老妪,下至三岁小娃,都对慕凉毕恭毕敬。
“烧鸡有什么好吃的?”
撇撇嘴,慕凉把玩儿着酒杯,神色怀念:“你们吃过叫化鸡没?”
江苏常熟的叫化鸡,在大中华从古至今都是一道名菜。
“叫花鸡是什么鸡?”
如风摇摇头,示意自己从未听说过,就连宁少柏这小傻子,亦是一脸疑惑。
想起叫花鸡破土瞬间散发的香气,慕凉忍住口水泛滥,绘声绘色讲道。
“叫花鸡是我们那里的一道地方名菜,选取一只肥瘦相当的母鸡。”
顿了顿,慕凉喝了口酒继续道。
“活活扭断它的脖子,拔毛放血后在鸡尾下方,开一个小洞掏去内脏。用猪油网和荷叶包裹住鸡,摸上黄泥,再挖个坑把鸡埋进去,在地面上生一堆火。等到火自然熄灭,再把鸡挖出来。敲开泥壳,鸡肉馥郁的香气混合着荷叶的清香,保准把你肚子里的馋虫全勾引出来。而且那肉,色泽金黄,酥烂肥嫩。只要吃上一回,准保你想一辈子!”
这可不是慕凉夸大,常熟叫花鸡这等人间美味,吃过一次想上一年。
不执行任务时,她就喜欢研究这些地方特色美食。
这道美食,自然也逃不脱慕凉的觊觎。
慕凉瞧着这两个家伙听得入迷,口水都快流出来了。反正已经说到兴头上,干脆露一手。
不过又想到这么轻易做出来,未免便宜了这俩小子,便回头笑眯眯看着自己小傻子:“少柏想不想吃叫花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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