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芙仿佛学什么都很快,唯一不擅长的就是骑马了。

紫芙对于高大的马儿十分喜爱,上马的姿势也很帅气,可马一跑起来就傻了眼。

前世她车倒是开得很不错,却从未驾驭过马这种生物。

紫芙骑着跑一会儿都被颠得七荤八素,隔夜饭都快吐出来了,大腿也磨出了血,好久都不能适应。

但马作为古代的主要交通工具,赶路一骑就是一天,骑马算是一项必学的技能,她只能硬着头皮坚持下去。

林正轩偷偷带紫芙去了几次郊外的马场。

看着紫芙被折腾的小脸煞白,又死活不肯服输的样子,拉着马儿一趟趟地跑,真不知这丫头吃什么长大的。怎么就生了这么个不服输的个性,毅力还如此惊人。

“快停下歇歇吧!”林正轩追上紫芙。

“恩,我跑完这圈。二爷,看咱俩谁先跑回去,我若是先到,你就输我五十两。”还没等林正轩反应,紫芙一甩鞭子已经跑出了很远。

“这个财迷。”

最近几个月,紫芙用各种各样的方式已经“赢”了他几百两了,真不知道她存这么多钱是要干什么。

“驾!”林正轩无奈地跟了上去。

从郊外马场回来时,暮色已经很深了。

林正轩本想直接到紫竹轩休息,却无奈被母亲叫去了正厅,说是别院的二叔公又来了。

林正轩十分厌烦,可也不得不出面应付。

二叔公是老侯爷的亲叔叔,当年想抢林正轩爷爷的爵位没成功。在林正轩爷爷坐稳了侯爷之位后,他分家去了城郊的别院生活。

自此两家来往并不多。

可这位二叔公却从不是个安分的主。他早年无法承袭爵位,十分不甘,对侯府的荣华一直惦记着。

也难为他耍了一辈子心机却郁郁不得志,偏身体又十分硬朗,老侯爷是他的侄子都没熬过他。

如今年近七十还能掀得起风浪,三不五时就会来侯府帮他那支的小辈们琢磨些好处回去。

老夫人不耐烦答对他,却因差着辈分奈何不了,只好找爱冷脸的林正轩跑去救场。

“二叔公,您又来啦!”林正轩进门就直接说道。

“看侄孙说的,我这回可有快一年没来了,一直惦记着你们呢!”二叔公说完,端着孝敬他的燕窝又喝了两口。

看着二叔公倚老卖老的样子,林正轩也没太好的办法,辈分在那呢,重话说不得。

从前老侯爷在时,他还有几分收敛,可如今侯府里根本没有能压制他的人。

每次叔公进府,不搜刮老夫人一顿,是绝不会轻易离开的。

“侄媳妇,听说你库房里还有株百年老参,我最近身体不好,就孝敬我补补身子吧!”

二叔公张嘴要东西,早就习惯了,不会有丝毫的不好意思。

“二叔,您消息倒灵通。那是我娘家哥哥提前给我送来的寿礼,我实在不能随便浪费了娘家的心意。”老夫人婉拒道。

“给我用了,怎么会是浪费?你年纪轻轻又不用人参吊命,放着才是浪费。”

不管老夫人此时面色多难看,二叔公将盛着燕窝的白瓷盅放下,又吩咐刘妈给他准备旁的吃食。平常他在家里舍不得吃的东西,来侯府时都得吃个遍。

“还是咱侯府好哇!就连润口的燕窝都比别处的香甜。”

知道二叔公脸皮极厚,老夫人和林正轩都没接他的话,反正他想要什么,一会儿自己就会吐露出来。

可她们没想到,今年来侯府,二叔公竟然换了花样。

“听闻侄孙最近添了男丁,这可是侯府里的第一个,怎得摆酒都不请叔公来喝一杯?”

“是侄孙想的不周。本不想铺张恐损了小孩子的福气,但亲友们主动捧场,一时间侯府客人太多,竟忙得忘记请您一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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