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只有韩信有这个能力拿下雁都。
商议结束后,其他人都退下了,只留下了军师在大帐之中。
韩信看着军师问:“准备的怎么样了?”
军师李闫yan恭敬的回道:“将军放心一切已经准备妥当。”
韩信交给他的事情,他自然不会懈怠。
“三日后攻城,不得有失。”韩信说。
他征战无数,未尝败绩。
一直被誉为战神。
李闫:“这次若能一举拿下雁都,将军可有想过之后的事情。”
韩信:“先攻下雁都。”
至于其他的事情,他自有打算。
见韩信不愿意多说,李闫便知趣的没问了。
“听说将军昨晚抓了一只兔子,养在帐篷里。”
李闫对于这件事有些好奇。
到底是怎么样的一只兔子,居然能够在韩信手里活下来。
他可不相信兔子成精一说。
而且,韩信不是那种会喜欢兔子那样没有攻击性,只能作为其他动物食物的柔弱动物。
韩信喜欢狼,野狼。
曾经还驯服过几头狼,不过后来那几头狼被韩信放走了。
李闫猜,大概是玩腻了,便丢了。
韩信说:“你相信兔子成精吗?”
李闫:“不信。将军不会是觉得那只兔子成精,才把它留下的吧?”
听起来有些荒谬。
韩信:“它会观察人的情绪,听得懂人话,最让人诧异的是,它会写字。”
李闫面露怀疑:“真的成精了?会不会是有人专门训练过?用来做传递情报之类的事情?”
凭借兔子没有杀伤力的外表,让人放松警惕。20182018xsx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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