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正思索着,棚子外面渐渐传来脚步声,停在了她的棚子前,还没等她开口呢,外面的人就掀开叶子进来了。

那是个30左右的男人,这里称为雄性,脸上身上有很多疤,他是族长的儿子,亚。

“亚?你怎么来了?”

陆粥粥看到这个人,有些惊讶的问。

“陆陆,我父说了,那边照顾王静怡的雌性没有你照顾的好,于是还是让你过去照顾。”

听到亚说完,陆粥粥才想起,原主的记忆中其实是有那么一回事的,当时她发现易喜欢王静怡,特别气愤,怎么可能还会照顾她,于是拒绝了。

只不过因为这件事,族长就埋怨起了他们家,而且后来挖矿的时候按照父才30多的年龄,正是打猎的好手,不应该被派去挖矿,但是偏偏就去了。

本来临近冬天,家家户户的雄性都要抓紧时间去打猎,准备过冬的食物,毕竟不止是人类,很多猎物冬天根本不会出来,如果不备好储备粮,迟早会饿死。

这一次他们家本来就没打算再在这里呆下去,所以面对亚的吩咐可以直接拒绝就是,只不过……

她眼珠子转了转,笑着点点头,“我知道了,亚。”

亚满意的点点头,他把带来的一只兔子递给了陆粥粥,“这是给你们的,拿好。”

陆粥粥也不客气,接过了那只兔子,送走了亚。

她看着手里的兔子,有些无语的想,族长一家除了他儿子会打猎之外,他自己根本不会出去打猎,因为要维持住整个部落的秩序,但是却有很多人孝敬他们,送一些猎物过去,所以他们家就算只有儿子亚一个人打猎,根本不用发愁食物的问题。

而原主作为一个雌性,去照顾王静怡根本就不会给东西她当做报酬,毕竟在他们眼里,照顾王静怡是一件很光荣的事情,所以如果你提了报酬的事情,就会被部落的人看不起,严重的甚至赶出部落。

之前原主去照顾王静怡的时候,根本没收到任何东西,这一次又想叫她过去伺候王静怡,所以以为拿个兔子她就会对他们唯命是从了吗?

天真!

陆粥粥提起兔子,扫视了一圈屋子,只看到一把磨的很锋利的石刀,她拿起石刀,就按照记忆中的路线去小溪边,准备解刨兔子。

她之前上大学的时候跟同学一起出去户外探险过,算是知道一点关于野外生存的知识,但是也不多。

在去的路上,时不时的能碰到部落里面的人,雄性的目光打量的很露骨,雌性经过她的时候一阵交头接耳。

陆粥粥知道,在这个母系社会,很少有雌性被拒绝过,而且原主和易都已经是结缔关系了,却被他抛弃了,这种事情在部落来说还是头一件,所以不外乎被人在背后议论。

她目不斜视,当做没看到,继续向前走,只是好巧不巧的,她居然碰到了原主原先喜欢的雄性,易。

那还是个少年,但却因为环境的原因,显得有些老成,个子大概180左右,脸上婴儿肥都褪去了,取代而之的是有棱有角的脸部轮廓,丹凤眼,除了头发有些乱糟糟的,总的来说是个很俊的小伙子。

如果按照现代陆粥粥的眼光来看的话。

也难怪王静怡会喜欢上这个少年,如果在现代,这模样,活脱脱就是一个爱豆啊。

陆粥粥没有像原主一样,看见易就凑上去自讨没趣,她直接越过他,走到了小溪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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