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的雨一直到清晨才停,所以建安县内的道路多有泥泞。尽管绮世有留心脚下,但回到青云巷时,鞋子上还是沾上了泥巴。
一进宅门,便看到郑索背着箩筐往外走。“世姐,公子命我去割些青草,一会好喂马儿。”
绮世是知道的,孙绍有一匹枣红色的骏马,看来午后孙绍要出门。
她脱下鞋子,赤足走上前厅,只见中间摆着一只木箱,孙绍和郑春娘正在议论着。
“公子,这是主公赠予的漆器,如今也没有到山穷水尽,还是不要送人了吧。”
孙绍笑道:“春姐,我空有一个孙府的名号,平日里哪有人登门拜访。这种排场东西,何必留着。”
“公子若是不介意,春娘可以去县衙代领那份俸禄。”
“无功不受禄,若是我立下功劳,那还拿的心安理得。嗯,阿世来了。”
绮世本要悄悄穿过前厅,却不料孙绍虽然背对着她,却也发现了自己。
她一手捏着鞋,一手提着裙子,脸上不免有些赧色。
“公子,春娘,我回来了。虎皮已经出手。”
郑春娘笑道:“有劳阿世了,来把竹篓给我吧。”
前厅只剩下孙绍和绮世,孙绍指着那箱子道:“这里面是蜀郡上好的漆器,我打算送给丁奉。”
绮世点头道:“公子爱惜人才,值得称赞。不过这是孙群所赠,公子敢送给他人吗?”
“既然叔叔给了我,那就归我支配,难不成我还要供奉在家中吗?”
孙绍把箱子合上,用手拍着箱顶。
“今天我就要去丁奉家中,你随我一起去吧。”
“好的,不过你有要等我一下。”绮世吐了下舌头,她这才察觉到,自己的足面上也沾染了泥巴。
绮世来到溪边坐下,将双足都放入水中。“啊!”冰凉的水流冲走了泥渍,也凉的她一个激灵。
她看着自己这双玉足,从心底感叹,这具躯体有着凝脂白润的皮肤,真是让人好生羡慕。
突然,有人来到她身旁,遮挡住直射的阳光。
“你初来南方吧,这中午的日头很毒,没看街上都没有人了吗?”
孙绍立在一旁,为她撑起一把油纸伞。
绮世倒没有不自在,她用手轻柔的潦起水花,道:“我家原在徐州,后来又在荆州住过一段日子。”
这是她记忆里的故乡,而她穿越前的城市,是在温暖的海边。
“徐州啊,听说那几年是战乱之地。”
“是的,不过近年来已经安定下来了。这战火,马上就要烧到荆州了。乱世出英杰,公子难道就不想脱离这建安县,到荆州开拓一番事业吗?”
孙绍心中一惊,道:“荆州是我东吴的仇家,也是西进必经之地,如果给我机会,我当然愿意夺取荆州!”
他自知失言,下意识道:“如今庐江有周叔叔在经营,哪里用得上我呢?”
绮世幽幽道:“在公子这个年纪,你的祖父、父亲都披坚执锐,立下常人不能及的功业。公子,你还打算掩饰到何时?”
她说完这句话,没有听到回答,扭头一看。
却见孙绍早已远去,那油纸伞倒是放在一旁。
“你动心了,那就好办了。”绮世打起油纸伞,赤着足,一步一步走过院子里的石板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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