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子:

“你若能承受千百遍失他之痛,我便给你一个机会!”

云巅之上,立着一位白衣少女,除了樱红的唇和淡粉色的眼瞳,全身雪白的几乎与云朵融为一体,美的触目惊心。

她嘴角微勾,带着淡淡的笑:“好啊。”

霎时间电闪雷鸣。

…………

“这是离婚协议,签了吧。我给你想要的自由,带着你东西离开我家。”

风笙睁开眼,画面迷糊了一会儿才慢慢清晰,看着面前“离婚协议”四个大字,一脸懵逼。

???!

这就过来了?

连个缓冲都没有的?!

对面说话的男人走了,风笙抬头的一瞬间只看到一个帅气的背影。

风笙眼睛微眯,盯着那男人走进一个房间。

疯子!快扶老子上去!

突然听到熟悉而不耐烦的男声在脑海里响起,感觉脚上毛茸茸的,风笙低头一看,是一只趴在她没穿鞋的脚上的……小黄鸭?

他妈的快扶老子上去啊!

脑子里的声音有些生气,风笙眉头一挑,弯腰把这只小黄鸭抓起来放到桌子上。

风笙看了两眼没忍住嗤笑一声。

你怎么来了?

老子是来帮你的!还不快谢谢老子?

就用你这小鸭鸭的身体帮?

你踏马闭嘴!老子是刚过来,“能”还不稳定!别废话!先把原主记忆给你。

哦。

不!许!笑!

这是一个狗血的豪门故事。

原主也叫风笙。

名门望族风家的大小姐,母亲死的早,父亲没有再婚忙于工作但是对女儿的宠爱毫不含糊,要星星不给月亮的。

原主的性格就有点一言难尽了。

原主和青梅竹马元昼有婚约,元昼对原主也是一心一意死心塌地的两小无猜的多好,偏偏半路杀出个赵北夜。

一个身世悲催的小混混,在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救了被其他混混调戏的原主,在送原主回家的时候,说了自己爹死妈病没钱读书只能靠洗盘子赚钱的艰难。

原主立马同情心泛滥,两人你来我往的就摩擦出爱情的火花。

风父和元昼肯定都不同意,开始阻止两人,甚至出现了“给你一百万离开我女儿”的名场面。赵北夜为爱不低头。

在风父的强制下,原主和元昼结婚了,原主因此和风父闹的很僵。元昼想用爱感化原主,然而原主作天作地,还不忘给赵北夜送钱。

然而赵北夜却是个已婚的骗子,当时的英雄救美也是赵北夜设计好的,更没有什么爹死妈病的可怜身世。只是个不管糟糠之妻外面还不止原主一个女人的渣渣。

当元昼把赵北夜的身世和其他女人亲密的照片放到原主面前,原主还只觉得那些东西都是假的,不相信自己是个三儿。

元昼心灰意冷,提出离婚,然后就是现在,风笙来了。

风笙淡定的喝了口水,元昼……不是我的狗男人吧?

呵,你不已经知道了吗?小鸭鸭幸灾乐祸。

我踏马……

你当天道把你踢过来是来玩的?

风笙把脚抬起来,整个人团起来缩在高脚椅上,眼帘低垂,看着膝盖,沉默着。

脚步声渐进,元昼拿了一支笔放到风笙面前。

“签吧。”

“我不离婚。”风笙眯了眯眸子,以前的狗男人多好,这个怎么这么讨厌。

“你还想怎样?”元昼皱起眉头,“不要妄想从我这里拿钱送给姓赵的!”

“你就这么想跟我离婚?”风笙有点不爽。书吧达shubaa

元昼轻蔑的勾勾嘴角:“风小姐不是在说笑吧?一直在闹离婚的不是你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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