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番算来,明月楼欠了沈家饭铺一个大人情,老孟自知,与这愣头青回那芝麻绿豆般的过节,简直不值一提了。况且,这小家伙今日倒还有几分晚辈后生仔的样子。
“孟掌柜,客人在里头歇着呐,俺好一番劝,那个没病倒的,才气顺了些。”阿四压低了声音道。
孟掌柜拍拍阿四的肩膀,另一只手顺势掏了银角子,塞到他手中。
阿四默默地捏了,悄悄掂掂,莫看银角子小,值个一贯铜钱没问题,赶自己一个半月工钱了,到底是明月楼哇,出手阔气。
做个爷们可真好,美团不适合送男客,当不了这趟差,否则自己哪捞得着这份意外之财。
阿四的谦卑于是越发掺了殷勤,一边引着孟掌柜,一边向邸店的当值小郎道:“那位绸商客官在京城的亲戚,可算是得了消息赶来了。”
小郎点点头,体恤地合掌,行个安康礼。
两位绸商客人入住后,赏起钱来挺大方,今儿一早去游河,日落时分忽地狼狈回还。送来的郎中说是其中一个起了急症,幸已用药、无甚大碍。那郎中与这小伙计,都斯斯文文的,一瞧就是体面人家出来的作派。
“无论主客,在这丰亨豫大的繁华京城里,举手投足皆有一副好模样,才是我国朝骨子里头的风仪呐,岂是北方那些契丹西夏蛮子能学得会的。”
当值小郎撇嘴笑笑,如此嘀咕道。
丰豫邸店门外,亭亭古槐下,伫立在阴影中的邵清,望见阿四接到了孟掌柜,方觉放心地舒了一口气,慢慢往巷外闹腾的街市踱去。
继而,他又有些小小的失望。他原以为,说不定能见到沈馥之和姚欢,陪着明月楼的人一同来到邸店。
算了,知足吧,自己今日,已经见过她两次,而她今日……
邵清不能去猜度她今日遇险时的情状,一去想,就觉胸口一阵烦乱。
出了邸店所在的巷子,置身灯火通明、喧哗热闹的大街,邵清却更感到没来由的一阵孤独。
他漫漫然走了一阵,看到街旁一溜叫卖各种吃食的小摊头。
“这是何物?炸蛤蜊?”他停在其中一个食摊前,指着串在签子的金色物什问道。
摊主都是眼力见儿了得的,一瞅邵清那身质地乘的袍子,赶忙满脸堆笑地拔下一根签子:“大官人尝一个?尝一个不要钱,觉得适口再买。这呐,是俺家娘子想出的新奇顽意儿,叫假蛤蜊,拿新鲜的鲈鱼片下肉,切成蛤蜊大小,蘸酱裹粉,现炸了吃,香,没有刺儿,又比真的蛤蜊嫩。您尝,尝一个……”
邵清拗不过摊主的热情,接了签子咬下一片鱼肉,确实外脆里嫩。
长身玉立的年轻郎君站在这摊头前站着吃串儿,挺扎眼,果然为摊主又吸引了些客人来。
邵清看摊主生意见旺,也不免开怀了些,掏钱买了十串假蛤蜊,乐得摊主千恩万谢。
忽地,身后传来个娃娃的声音:“我要吃蛤蜊串子。”
邵清回头,只见一个年过五旬的男子,身挂满了大大小小的包袱,额头渗汗,甚是狼狈。他牵着的娃娃则约莫五六岁年纪,似乎刚大哭过,两个眼睛肿得塞桃儿。
“不哭不闹,就快到你阿姊家啦,她那里什么好吃的都有。”老翁嘴里哄着,脚却未停,急急往前赶路。
那小娃倒也还听话,三步赶着两步,跌跌撞撞地跟着男子走了。
邵清盯着那老翁的背影,只觉得眼熟,定心一琢磨,终于认出来他是谁。
姚宅的管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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