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夜的哥谭,街边的路灯发出昏暗的灯光,但照不亮这座天谴之城。
罪犯与人渣在街边游曳。也常可看到路边那些用鸭舌帽遮住脸庞人在路灯下站立,在他们手里,握着用透明小包装着的白色粉未。一次次讨价还价后,用细绳捆着的美元塞进了裤口,而白色的粉未进了路人的手里。
而光无法所及的深巷,育养着更深的黑暗。
留着黑色披肩长发的亚裔男子,走在巷子中,两旁的人影则转过头,扫视他的腰间与上身。但不敢有所行动。
毕竟敢在哥谭夜行的正常人太少了,更何况灯光太暗,谁也说不准,他的长风衣下是不是挂着武器。
但终究有人忍不住了。
四名仗着种族天赋藏匿的黑人从角落冲出,就算这个亚裔小子在风衣下藏了mp5,但只要先发治人,那也没什么。
为首之人端着木质枪身的雷明顿59,这种老式枪支产出大,流通广,用它杀人,警方很难索定对像。
而他的小弟们则握着手枪,枪口枪身隐现血迹,显然在近距离上射杀过人。
黑人并不想废话,那个人身上的衣服料子看上去很讲究。总之不应该出现在这。这很可疑,所以他想直接扣扳机,干净利落,不留麻烦。
但他不行,手上这支如同AK47般经久耐干的散弹枪竟无法扣动,“开枪!”他高呼。
然而枪声并未响起,倒是对面的男子动了,隐藏在口袋中的手拿了出来,修长指间是一支细长的木棍或枝条,其上刻有古怪的花纹。
“怪,怪,怪胎!”黑人恐惧了,哥谭有不少怪胎,他也曾见过不少,而眼前之人与他们一样,都是超自然存在。
本章未完 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