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杨明轩被她救下后,便处处讨她欢心,而她少不更事,轻易沉迷在了他营造出的美好假象之中,从没想过杨明轩对她好不过是为了让她放松警惕并爱上他,从而心甘情愿地被他利用。
或许,她之所以能正好救下他,并不是命运的安排,而是杨明轩的精心设计——从一开始,她就是他眼中的猎物,他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得到她的内丹,他从未真心喜欢过她。
“这世上除了至亲之人,不会再有人无条件地对你好。”
“尤其是蓄意接近你的男人,肯定是别有用心、另有所图。”
“可宋文韶是普通人,陈元曦也是普通人,他能图她什么呢?”
“对了!陈元曦的容貌与我有八九分相似,是个十足的清秀佳人,而宋文韶其貌不扬……他肯定是觊觎她的美貌!”
鬼莫愁没琢磨多久,便给宋文韶安上了“登徒子”的帽子。
早在第一眼看到他时,她就仔细打量过了他的一切,自然也包括样貌。
他有着小麦色的皮肤,眼型不明却炯炯有神的眼睛,鼻梁不高不低的鼻子,偏薄的、淡红色的嘴唇,相对瘦削但又不过瘦的脸,可以说是“帅得平平无奇”,入不了她的眼。
鬼莫愁以前认识的修士和魔族男人哪个不是唇红齿白、美如冠玉?如果把宋文韶往里一丢,那就是“丑得别致”了。
“倒也算个特点。”鬼莫愁心中冷笑。
如果宋文韶有哪里长得跟杨明轩一样的话,她最初用碎片抵住他脖子的那一下就会要了他的命。
重活一世,她,鬼莫愁再也不会轻易相信狗男人了!
“你真的什么都不记得了吗?”坐在房里唯一的椅子上的宋文韶发现“陈元曦”似乎在探究他,随口问道。
按理来说,头部受到重击最多使人失去部分记忆,而且一般是近期的记忆,不可能把以前的经历全忘了,“陈元曦”却表现得像狗血失忆套路里的主角一样,所以他还是有点小怀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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