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雷平时负责的部队是第一步兵团第一大队,共计有一千人,除去后勤辎重的一个中队一百人,能战之兵有九百。

而第一步兵团共有五千人,说是第一步兵团,其实整个伯爵领地也就一个步兵团,和一个弓箭手大队,以及一个轻骑兵大队。

当然,赫瑞恩领最强大的武装是重装骑兵团!重装骑兵也是人类王国最强大的战力,赫瑞恩伯爵领地共有五百重装骑兵,不过对付哥布林是不会动用重装骑兵的。

不到一万人的部队,看似挺多的,但要维护整个赫瑞恩领地的安全与治安也就勉强能应付过来而已。

步兵团的装备相对来说有点简单,皮甲一套,简易的锁甲只能套住要害部位,一副长盾,一把单手剑以及一根长矛。

第一步兵团的驻扎在赫瑞恩领骑士庄园旁边,上面的命令的是第二天中午前赶到赤金要塞,时间还是挺充足的,虽然只是步兵,但只要格雷愿意,今天天黑之前他就可以把第一大队的步兵带到赤金要塞。

但他不会这样做,如果他这样做了不但不会得到任何好处,还会被其他同事不喜,别人会认为他这是在炫耀他的能力。

这次围剿哥布林一共出动两个步兵大队,五个弓箭手中队和整个轻骑兵大队。

格雷的副手是一名叫鲁肯的中年人,他是一名老兵,作为步兵第一大队的副大队长协助格雷,当然如果格雷愿意他可以随时撤换掉他的副手。

这就是骑士和普通士兵的区别,虽然还不是贵族,但在普通人心中依然是高高在上的存在,鲁肯奋斗十几年得到一个副大队长的职务,只要格雷愿意,随时可以让他下台。

这样的规则在人类世界存在了上千年,如果不出意外,还会继续存在下去,当然平民也不是完全没有机会,所以他们想方设法积累功绩,梦想有朝一日能够成为骑士或者贵族。

另外一个大队的大队长是一个名叫普拉伊斯的骑士,一位年老的骑士,看样子应该有五十多岁,头发已经发白,眼圈周围的皱纹异常的显眼。

普拉显然比格雷更早到达军营,他的队伍已经集合完毕,但是他没有要开拔的意思,“格雷骑士!”普拉率先喊了一声格雷。

“普拉骑士!”格雷回应道。

普拉走路很快,完全不像一个老人,他走到格雷跟前,“伯爵大人先行率领轻骑兵大队前往赤金要塞,伯爵的意思是让那五个弓箭手中队让你统领,他们已经在你的军营里了。”

格雷微微一愣,他没有收到这样的命令,也就是说这是伯爵直接跟普拉下的命令,“我明白了,普拉骑士!”格雷回应道。

“我想我们应该一起走!”普拉提议道。

“当然,我也是这么想的。”格雷不会拒绝。

这次剿灭哥布林的战斗应该没有他们两个步兵大队多少事情,主力肯定是千人大队的骑兵,格雷和普拉的任务只是帮忙围着,防止它们逃跑,然后收割一些漏网之鱼。

大陆历1211年4月26日,格雷已经到达赤金要塞整整两天,每天斥候进出要塞,带回一个个村庄被毁坏的消息。

格雷得到的命令依然是原地驻扎,他等得有些不耐烦,部队出征时期没有命令他可不不敢随意走出营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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