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客人来的时候,罗蒙一向很清闲。
经营古玩店就是这种情况。
半年不开张,开张吃半年。
距离上次马尔斯来店中,已经过去一个星期。
罗蒙很多时候,一整天的事情就是读报纸、冲泡奶茶,然后静候着他的“知音”们。
不过。
最近罗老师找到了新的爱好。
“这个世界没有软笔书法,现在还都是用羽毛笔书写。
固然。
普通人肯定不理解软笔书法。
但是我大吃货帝国的软笔字,观赏性可是很高的,不知道能不能写一副挂在店内。”
罗蒙心中盘算着。
拿一副字画装裱好,挂在房间里,这应该是每个艺术爱好者都喜欢干的事情。
当然。
如果是自己写的,那就更完美了。
每逢朋友来拜访都可以吹嘘一遍。
这副字画好看吧?
我亲自写的,你看我吊不。
罗蒙现在做的就是这件事。
这事。
对于整个古玩店来说,是有正面意义的。
毕竟。
他本人的格调提升上去了,古玩店的格调,也会随之水涨船高。
君不见。
前世那些奢侈品,拥有着远超成本的物价。随便一两件衣服印上一个logo,就可以卖出几千上万元的高价,而且还是供不应求。
这是为什么?
还不是因为人家格调高,能够满足消费者的装逼心里!
罗蒙最大的梦想。
就是把自己的古玩店打造成一个品牌。
每个来他店中的客人,都可以自豪的拿着货物,拍着胸膛,在朋友圈如鱼得水的装逼。
甚至罗蒙后续还有一系列的饥饿营销计划。
但现在客源太少。
这些计划只能存在于脑海中。
“写副什么字好呢?适合挂在古玩店门口的,应该要奢华大气一些……”
罗蒙关上门窗,苦思冥想起来。
……
第七号大街。
扑通。
尸体倒在积水中。
老人擦干净了身上的鲜血,把尸体熟练的处理到旁边的下水管道里。
“这群不识好歹的家伙,居然还敢来窥视罗先生。”
阿尔奇脸上露出冷笑。
这已经是他在古玩店旁边,解决的第七个不法之徒了。
老城区的治安很一般。
许多没有收入的闲散人员,经常会铤而走险。
古玩店这一类店铺,又是这类人的头号目标。
不过。
可不能让这些蝼蚁,打扰到罗先生清静的生活。
作为罗先生的眷从,虽然先生没有直说,但是这种事情,阿尔奇很自觉。
处理完身上的血液。
他不在犹豫,走向古玩店。
暗处虽然还有几名窥视的老鼠,但是阿尔奇并不在意这个。
他要的就是震慑效果。
现在最重要的。
是和罗先生见面。
看起来弱不禁风的老人在巷道口消失。
刚才尸体倒下的地方,墙角阴影中。
两名穿着蓝色宽大衣袍的男人从中走出。
“好狠辣的手段,直接抽干了浑身鲜血,对方是血巫师?”
“不,血巫师的施法不是这样的,这种随意操控鲜血的手法,更像是吸血鬼!”
“吸血鬼?你这么一说,我想起来了。维尔利多可是还有一名吸血鬼在赏金猎人会的悬赏榜上,被列为了S级难度!我看过那张画像,和刚才那老人至少有六分相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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