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客人来的时候,罗蒙一向很清闲。

经营古玩店就是这种情况。

半年不开张,开张吃半年。

距离上次马尔斯来店中,已经过去一个星期。

罗蒙很多时候,一整天的事情就是读报纸、冲泡奶茶,然后静候着他的“知音”们。

不过。

最近罗老师找到了新的爱好。

“这个世界没有软笔书法,现在还都是用羽毛笔书写。

固然。

普通人肯定不理解软笔书法。

但是我大吃货帝国的软笔字,观赏性可是很高的,不知道能不能写一副挂在店内。”

罗蒙心中盘算着。

拿一副字画装裱好,挂在房间里,这应该是每个艺术爱好者都喜欢干的事情。

当然。

如果是自己写的,那就更完美了。

每逢朋友来拜访都可以吹嘘一遍。

这副字画好看吧?

我亲自写的,你看我吊不。

罗蒙现在做的就是这件事。

这事。

对于整个古玩店来说,是有正面意义的。

毕竟。

他本人的格调提升上去了,古玩店的格调,也会随之水涨船高。

君不见。

前世那些奢侈品,拥有着远超成本的物价。随便一两件衣服印上一个logo,就可以卖出几千上万元的高价,而且还是供不应求。

这是为什么?

还不是因为人家格调高,能够满足消费者的装逼心里!

罗蒙最大的梦想。

就是把自己的古玩店打造成一个品牌。

每个来他店中的客人,都可以自豪的拿着货物,拍着胸膛,在朋友圈如鱼得水的装逼。

甚至罗蒙后续还有一系列的饥饿营销计划。

但现在客源太少。

这些计划只能存在于脑海中。

“写副什么字好呢?适合挂在古玩店门口的,应该要奢华大气一些……”

罗蒙关上门窗,苦思冥想起来。

……

第七号大街。

扑通。

尸体倒在积水中。

老人擦干净了身上的鲜血,把尸体熟练的处理到旁边的下水管道里。

“这群不识好歹的家伙,居然还敢来窥视罗先生。”

阿尔奇脸上露出冷笑。

这已经是他在古玩店旁边,解决的第七个不法之徒了。

老城区的治安很一般。

许多没有收入的闲散人员,经常会铤而走险。

古玩店这一类店铺,又是这类人的头号目标。

不过。

可不能让这些蝼蚁,打扰到罗先生清静的生活。

作为罗先生的眷从,虽然先生没有直说,但是这种事情,阿尔奇很自觉。

处理完身上的血液。

他不在犹豫,走向古玩店。

暗处虽然还有几名窥视的老鼠,但是阿尔奇并不在意这个。

他要的就是震慑效果。

现在最重要的。

是和罗先生见面。

看起来弱不禁风的老人在巷道口消失。

刚才尸体倒下的地方,墙角阴影中。

两名穿着蓝色宽大衣袍的男人从中走出。

“好狠辣的手段,直接抽干了浑身鲜血,对方是血巫师?”

“不,血巫师的施法不是这样的,这种随意操控鲜血的手法,更像是吸血鬼!”

“吸血鬼?你这么一说,我想起来了。维尔利多可是还有一名吸血鬼在赏金猎人会的悬赏榜上,被列为了S级难度!我看过那张画像,和刚才那老人至少有六分相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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