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伤筋动骨100天啊,开学了她还得在医院待着。

林南看着面前的书,怨恨的眼神移向旁边站着的步梓安,“你还是个人吗?”她在医院,她在住院啊,为什么还要学习?

“凌哥,这是老步安排的,我也是没办法嘛。”

老步还真是为她着想啊。

赵百欢放下了手中的笔,转头看着谢席瑾。

“怎么啦?”

“盯着别人看,是你的爱好吗?”

谢席瑾改变了一下位置,眼睛不曾离开过。“我只喜欢盯着你看,下星期我有比赛,你来吗?”

“没空。”

“凌清墨还没好呢?”都一个多月了。

“快了。”

“那你答应做我女朋友是不是也快了?”

赵百欢视线移了回来,又继续看书。

行吧,又是这种结果,他都习惯了。

谢席瑾喜欢赵百欢,整个京川都知道,不过赵百欢不喜欢他,这也是人尽皆知的事。所以很多人都觉得她不识好歹。

篮球赛这天,赵百欢偷偷坐到了一个角落里,目光搜寻着那个身影,看到他后心才安了下来。是的。别人不知道,她自己心里清楚,她是喜欢谢席瑾的,像大多数女生一样,第一眼便喜欢了,可是为什么不接受呢?大概是因为配不上吧,从头到脚哪一点都不相配。似乎是太过于喜欢,以至于有了想跟他一辈子的念头,可是又怎么会有一辈子呢?

上半场结束,一堆女生给谢席瑾递过来水,他没有接,在人群里搜寻她,果然是真没空啊。

林南抬头望着住院部这三个字,终于出院了。整整40天啊,她人都要发霉了,等拆了石膏,她一定得去潇洒一番。

“回学校还是住的房子?”

“房子。”宿舍好是好,就是学校规矩太多。

打开车门,林南这才发现开车的人是苏尘星。

凌苑望了眼后排座位的行李,心里叹了口气,坐到了副驾驶。

怎么有种当电灯泡的感觉?看来老弟已经解决自己的感情问题了,欣慰啊!

“各位,凌哥来了!”

一见到凌清墨,所有人都站了起来,排成两队。

“不用这么客气啦。”

“上东西。”

下一秒林南笑容就凝在了嘴角,她觉得医院还是挺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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