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冷刺骨的冬日终将过去,一向寂静的小县城被装扮得繁花似锦,很是漂亮。
早晨,张春莲洗漱完毕,对着镜子认真地打扮自己。结了婚领了证,心里有了底气,她对生活充满了期盼。
她刚刚走到办公室,办公室里的老师们就开始恭喜:“张老师,恭喜你啊,新婚大吉!”
张春莲低头捋了捋头发:“谢谢大家,过段时间我们就要摆酒席了,到时候大家一定要光临哦!”
“一定的,一定的!郎才女貌,你们在酒席上一定是光彩夺目,我们非常期待呢!”
客气了一番,大家都开始个忙个的。今天上午春莲的课,在后面两节,现在时间还早,她要把昨天写好的教案再温习一遍。
春莲眼睛盯着书本,思绪却飞得好远好远。她想起了王军华,那一个他这辈子都无法忘怀的男人。
如果他还在世,他们现在早已结婚了,说不定都已经有了孩子。和他在一起的那一段时光,天空都是晴朗的,温暖的阳光照在王军华坚毅有棱角的面庞上,黝黑的皮肤,折射出柔和的光,留在春联心中的永远都是他脸上那温暖的笑容,露出洁白的牙齿……
想到这里,春莲的眼睛微微泛起了泪花。斯人已逝,再去追忆已经没有什么意义了。眼下她已经是郑太太,郑航远的妻子。
其实对于郑航远,春莲其实心里并不十分的放心,毕竟在婚前,他和田咪咪有了这么一段经历。爱情,本就不该有任何瑕疵。虽说春莲原谅了他,但并不代表心里就完全接受了他。也许所谓的爱情,早已给了王俊华。在春莲心里,也许郑航远只是给了她一个依靠,让她的后半生没有那么寂寞。
和春莲的心思相反,领了证以后的郑航远,反而没有那么多想法。他现在除了一门心思的上班,剩下的时间就是准备酒席。
本来一向不管儿子事情的郑国民,此时也要摆出家长的态度,操心起来。他通过关系,选了县城内最好的酒店,最好的场地,他要给儿子办一个盛大的婚礼。
这个婚礼他要遍请所有的亲朋好友,还有许多上上下下的关系户。人脉既人情,需要好好的经营。
于妹芬知道丈夫的心思,所以在婚礼的装点上特费功夫。平时虽然不舍得花钱,但是她还是请了县城里最好的婚庆公司,替她打点整个婚礼过程。
那个时候,西式婚礼刚刚盛行,年轻人结婚都流行穿西装,穿婚纱。于妹芬没有穿过婚纱,他们那个年代结婚非常的简单,就是穿着军装,手里捧着语录,宣誓,去照相馆咔嚓照一张相片,做个留念就完事了。
现在可不一样,儿子的婚礼,她得好好做。除了给儿子争脸,也给丈夫争脸。
到了办酒席这一天,宾朋满座。张春莲在后台,看着镜子里穿着婚纱的自己,甚是美丽。她摸了摸洁白的头纱,星星闪耀的钻石项链,很是奢华。这些都是郑家人给他的,郑航远说,嫁给他做妻子,从结婚这一天开始,就不能让她受委屈。
咚咚咚,郑航远轻轻地敲了门。张春莲回头一看,今天的新郎官,打扮得非常帅气,一改平日的油头粉面,很是端庄大方。只见他微笑着向春莲走来,展开双臂:“你今天真漂亮!”
张春莲有些不好意思,摸了摸脖子上的项链:“这个……太贵重了,戴着不合适。”
“这是我送给你的,托朋友从香港买回来的。媳妇,你配得上最好的,你就安心的戴着。”他轻轻地拥抱着春莲。
这时,门被推开了,呼啦啦跑进来一群人,是春莲的姐妹团,为首的是燕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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