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子虽然学术一般,却是写得一手好字,声称正是因为这一手好字,举人老爷看到了啧啧称赞,也是相当地喜欢他,把自家女儿也许配给他做妻子。
林彩晨的字也写得不差,但是用毛笔字只能说得上是工整,没有歪胳膊断腿,看起来不丑。
想到一个工整的字体,还有这种威力加持,林彩晨索性便一心和他学起书法来。
待她长到了十岁去书院读书的时候,她的弟弟也有五岁,开始了启蒙学习,甄夫子便改教起宁玄结。
而她最小的一个姐姐宁泷也有十六岁,已经到了嫁人的年纪。
前世的林彩晨喜欢写日记,这一世的她也同样如此,只是她的日记不记三样东西,分别是当天的心情、前世的东西、自认是秘密的事。她仅仅记载当天发生的重要事情,没有则不记。
因为这个时代的人可不理解日记这种东西,难不保不会被人翻阅到,只要一想到有人看自己的日记,还是带了情绪带了秘密的日记,那感觉简直可比当众处刑。
于是更多的时候,日记本更像是一个备忘录一般的存在。
待她长到了十五岁的时候,她的日记本也换了四五本了,只是这四五本几乎每一张纸便会记四五天的内容,很少有一天记日记会超出五十来字。
而当她第一次写超过五十来字的日记,却是改变她此后命运的一篇。
——万历四十三年九月三十号,天大雨,气温凉。
七日前,父亲宁都昌乘船出游,不幸船沉而殁,皇帝下令彻查死因,却不曾想揪出了一条贪污受贿的线索。
经锦衣卫调查表示,家父作为主犯,受贿两千万两白银。
明法典——枉法赃,八十两绞。受贿两千万两,皇帝当即下令夷三族,父族、母族、妻族,甚至包括上上下下的家奴家仆。
父亲向来居行勤俭,丫鬟婢女亦是如此,家风向来以节约为荣。父亲为官多年却仍是两袖清风,家中田地账本并无添置,行为处事光明磊落。
此案疑点重重,断案草率,父亲是被冤枉的,真正的贪污受贿者仍是逍遥法外。
当她写完了这篇日记时,整个破旧的屋子里便只有她一个人,昏黄的羊脂灯光芒摇曳。
屋外狂风呼啸,不多时又是倾盆大雨锤砸而下,砸在屋顶的茅草上发出噼啪声响,漏了一个洞的屋顶像是没拧紧的水龙头淅沥沥的向下滴着水,将本就凹凸不平的泥地浸湿。
透骨的寒意袭来,令她不禁裹紧了衣服,蜷缩着蹲坐在了一方寒塌上。
一闭上眼睛,脑海里便满是白色的封字条,凄厉的喊叫声不绝于耳。
她想寻求真相,她想还她父亲一个真相,她想复仇。
整个家族近七百多人,尽数惨遭厄运,只她被一个十六岁的家仆顶替了身份,从而活着逃了出来。毕竟众所周知,宁家大少爷是个男孩子,那些个锦衣卫却怎么也不会想到她换了女装,伺机逃脱了追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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