竺凯喝了很多酒。无论是白酒还是红酒,总的说来,他有相当长一段时间,两年又五个月,都没有喝过这么多酒了。上一次在哪里因为什么而喝酒,喝了多少酒,他完全不记得了。这么长的时间,他之所以不喝酒是因为他认为酒桌上的瓶装酒所有瓶装酒,包括闻名中外的茅台和五粮液,他都觉得并不那么香醇顺口。这些所谓的美酒实际不过都是酒精加水。不管它是怎么灌装,怎么包装,味道总是欠缺什么。他唯一最喜欢的酒是,在乡下老家的时候,直接从小镇的酒厂那里买来的新烤出来的纯白酒。严格的说这是用于灌装瓶装酒的原酒。这种原酒可以直接饮,味道非凡,过于刚烈。但是酷爱饮酒的人们一般都喜欢把这种纯原酒装在一个十升二十升装的玻璃瓶中,加入各种泡酒的材料诸如枸杞,大枣,蛇,臭虫,虫草,人参,或者各类药材,浸泡数月,一年两年,甚至更长时间之后,再倒出来喝。这时候这种泡酒的味道,无论从酒的颜色,还是从酒的味道本身,特别是香味,醇厚,甘甜,绵长,顺口,营养功效等各方面,是任何一种瓶装酒都无法相比的。竺凯认为,要喝酒就要喝这种酒,其它任何瓶装酒都不是酒。还有就是在饮酒之后的感受上,瓶装酒不仅烧喉,还烧胃,且不说易醉和易吐,最主要的是在醉酒的时候,和泡酒酒醉之后的头痛很不一样。泡酒在醉酒后一般是犯困,而瓶装酒则让人头疼。所以,在他看来,喝瓶装酒简直是在遭罪,那不是在品酒,那是在践踏自己的身体。所以,他绝不轻易主动去遭罪,不主动去践踏属于自己的而不是别人的身体。

但是今晚,他不主动去遭罪,不主动去践踏身体,这是不可能的了。在他看来,今晚的酒不但要喝而且要多喝。其原因在于,第一,今晚是迎新晚宴,公司迎接新人的晚宴,新人不喝酒,这是不成体统的。老板老员工对新鲜力量表示欢迎,很尊重的给新人敬酒,新人却说:“呃,很不好意思,我不喝酒。”这是什么话啊?能说这种话吗?这是对老板不满意呢还是对老员工不满意呢?这无论如何是不能给上司这种印象的。第二,和一起加入公司的其他新同事喝酒,这不仅仅是应该的,而且是无需思索的。还有一个注定要多喝酒的最主要的原因是,竺凯本人在酒席上形成了一套自己的喝酒习惯,这也是酒席上的普遍习惯。在公开的正式的宴会上,竺凯都按照一般的这种习惯来喝酒。这习惯就是在互相敬酒的游戏开始之后,喝酒的人向在座的每一个人敬一杯酒。哪怕对方真的只喝饮料,他也敬上一杯白酒。当然,红酒列外。还有,他认为既然对老板敬酒,那就要多敬一杯。这样敬酒,单他自己敬酒一圈,这十几杯酒就下肚了。这并没有结束,好戏还在后头。所有他敬过酒的人老板和上司除外都来回敬他,于是第二个十几杯酒下肚了。显然,在酒桌上这样喝酒基本上是喝双份,而且通常只有酒量很大人才敢于这样挑战自己。最重要的是这样做是很危险的。现在竺凯正在做危险的事情。他知道这样喝酒自己会醉倒的,尽管他对自己的酒量很有信心,但是在酒席的兴头,大家都在互相敬酒的时候,这就不仅仅是双份的酒量了。杯光斛影,几圈几个回合下来,竺凯他力不胜酒了。也有很多很聪明的人,在瞄到敬酒人走过来的时候,利用敬酒人没有看到的那一瞬间把白酒倒入水杯里,在空酒杯里倒入白开水,于是,他们就躲过了醉酒。竺凯亲眼看见peer就是这样干的。尽管有人看见了,也只是含蓄的心知肚明的微微一笑。竺凯没有倒掉任何一杯酒,也没有把酒换成白开水,所有他真的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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