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来的日子又平静了,撑到秋天快过,陆母精神状态都很好,南星渐渐放心了。
看样子,天道也不是万事都能掌控的。
被她送去参军的那几个土匪,也还算有用,在军队里屡屡建功,在军营中渐渐有了声望。
而眼下还是绍兴十八年,被弹劾落职的秦桧,再度拜相,深得高宗崇信,且竭力针对贬斥抗金将士,又勾结营私,斥逐异己,屡兴大狱,残杀忠臣。
合上土匪寄回来的书信,南星靠在躺椅上,神色淡淡,看不出他的心事。
“相公,我今天在街上遇见一个小孩儿,好可怜的,如果你见了,肯定也会心疼的!”
胭脂抱着一堆小玩意儿从外面走进来,脆生生的说着今日在街上的见闻。
将书信收进宽大的衣袖,南星本清冷的眸子里稍微添了丝温度,视线笑看向她,冲着她伸出手,干净的手掌,在秋日略显冷冽的阳光里,格外好看:
“嗯,怎么个可怜法?”
抓了个小米球塞进嘴里,胭脂小跑过去,顺着那只手,窝进他暖暖的怀里,像个懒洋洋的小猫:
“那小孩儿大概就十一二岁,家人被一恶霸杀死,一条腿还被打断了,现在只能在路边乞讨,结果被几个小屁孩儿丢石子欺负,好可怜的!”
她嘴里塞着米球,说的口齿不清,但南星也听了个大概:
“那你是想帮他?”
“相公,我想把他买回家,虽然只能是个仆人,但也好过在外面被欺负。”
抬着小脸儿,胭脂眨巴着黑溜溜的眼睛:
“如果相公不同意,那也没关系的!”
毕竟,是个瘸腿小孩儿,买进府里,也做不了其他大用处。
戳了下她被米球塞的鼓鼓的腮帮子,南星突然觉得她不是个小猫,更像个肉呼呼的仓鼠:
“一个小孩儿而已,夫人若喜欢,那就买来当作个消遣罢。”
见他居然真同意了,胭脂开心,却脸上不悦的拍掉他戳在脸上的手,娇蛮的哼了一声:
“才不是消遣呢!”
“是是是,不是消遣,是为夫说错话了。”
无奈笑笑,南星满眼宠溺。
反正不过是个小孩儿,李府虽不是大富大贵的人家,但养个小孩儿还是可以的。
次日,胭脂就把小孩儿领回来了,南星正在书房看书,胭脂便带小孩儿去书房找他。
合起书,桌案前,南星视线淡淡的望过去,的确和胭脂昨日说的那般可怜。
一身脏破的衣服,大概是被欺负惨了,一条衣袖都被扯烂了,只能打个结绑在胳膊上,脸上还有几处好像是被石头之类的硬物,丢出来的青瘀,鞋子丢了一只,另一只也破破烂烂,脚指头都露在外面。
小孩儿的头发上全是枯草,一张脸更是灰不溜秋,唯独那双眼,亮的令人心惊,好似一道刺破黑夜的厉芒,但很快,小孩儿就低下了头,掩了过去。
“相公,你看吧,我就说他好可怜的!”
胭脂心疼的择掉小孩儿头上的枯草,巴巴的对着南星说道。
“嗯,是挺可怜的,先让人带他去洗漱干净吧。”
手指从眉梢处撩了一下,南星收回落在小孩儿身上的视线,眸底藏着几分揣测。
“嗯啊!”
见南星对小孩儿不反感,胭脂更开心了,赶紧唤来一个仆人准备热水。
书房里,胭脂看着两人离去的身影,手指在桌案上轻敲了几下,而后眸色忽的一暗,唤来了老管家。
房间里,泡在浴桶中,热气缭绕,靳青的眸子中,寒芒四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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