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噗!”

冰冷的自来水拍打在脸上,寒气侵入皮肤,让人清醒冷静下来。

他抬起头看着镜子中的自己,皮肤白皙,鼻梁秀挺,眼眸干净纯粹得仿若一泓清泉,清明透彻;睫毛上还挂着粒粒水珠,随着颤动不断滴落。

更甚的是,他还有着一双桃花眼。

“楚州艺术学院大一作曲系,沈歌。”

“你好!”

继承完原主的全部记忆后,沈歌逐渐接受了自己穿越到这个,不论是天空还是脚下的土地都跟地球一般无二的世界。

庄生梦蝶蝶梦我。

名为蓝星的世界轨迹和前世的历史进程差不多,但却有一点和前世截然不同,那就是这个世界中的国风文化却没有发展起来,地位远远没有其他的文化那么高。

国风文化?!

就是指京剧、剪纸、饮食、民乐……等等这一类文化!

从古至今中华上下几千年的历史文化都未有过断层,就例如乐器:琴瑟笙箫,以及宫、商、角、徵、羽。仅仅这几样东西便有几千年的历史了!

但却因为时代和传承的问题,如今却被一些西洋乐器给排挤下去,成了食之无味,弃之可惜的“鸡肋”。

不过原主却偏偏对这些记录匮乏的国风文化一直有着浓厚的兴趣,也因此,他才努力地考上的楚州艺术学院,成了声乐系的一名学生。

从一方面来说,原主是幸运的:因为他有着极高的天赋。正是凭借着天赋,穷苦出身的他才得以进入楚州艺术学院;

但从另一方面来说,他也是不幸的:因为他从小就体弱多病,小时候小病不断,大病犯了就得住院,让本就不富裕的家庭,更加的雪上加霜。

随着年龄的长大,原身倒也不容易生病了,本来可能在逐渐变好的生活,但在一次发高烧后,被医生下了定论,将他彻底打入深渊谷底:

“活不过二十三岁。”

绝症!

而且这还不是最主要的……

最主要的是,在这一次的高烧后,原主的天赋歌喉彻底被烧坏了,别说是唱歌了,医生明确地叮嘱过,就算是说话都不能高声用力过猛。

这一噩耗仿佛一道天堑一般,彻底斩断了原主之后的声乐之路。

“没想到刚穿越,就继承了一副命不久矣的身体。”沈歌消化着原身的记忆,苦笑一声。

由于原主烧坏了嗓子,不能再继续唱歌了,所以他这才迫不得已转到了作曲系。

绝症、梦想破灭、一连串的打击不断地降临在他身上,但这却都不是压倒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压倒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是——

“我们分手吧。”

根据记忆,沈歌只知道从高中就跟他在一起的女朋友王凝雪在两天前和他提出了分手,没有过多的言语,只有这么简简单单的一句话。

也正因为如此,朋友怕他想不开,所以带他去酒吧借酒消愁。只是没想到,酩酊大醉一场,身患绝症、梦想破灭,初恋分手,这一连串的打击涌上心头,借酒消愁愁更愁,原主一口气没上来,竟郁郁而终,这才让他得以重生。

“既来之,则安之吧!”

沈歌笑了笑,微叹一声。

发生在原主身上的这一系列事情打击不可谓不大,不过都已经死过一次的沈歌好不容易获得了一次新生的机会,自然不可能因为这具身患绝症的身体只能活到二十三岁,而再自杀一次。

“虽然时间不长,但至少还有几年好活的……”

沈歌自言自语道。

“抄抄书。”

“写写歌。”

“再引进点文化,促进交流。”

改变不了自己的命运,但是可以通过知识改变家里人的命运,沈歌思考着,“不说给自己的资产添上几个零吧,但至少要赚点小钱,让父母和妹妹过上更好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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