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何念,大概是叫做何念吧。名字是院长告诉我的,我并不知道自己真正姓甚名谁。
我是一家小孤儿院长大的孩子,从我记事起,就是孤儿院把我养大的,和我同时的孤儿都被领养了,说来也不知为何,竟然没有人领养我。
所以我一直觉得自己是个天煞孤星。
孤儿院并没有像电视剧里一样,有和蔼可亲的院长、会照顾人的阿姨,每天我们都吃着最简单的饭菜,目的也就是能管饱而已。
孤儿院也不会把你养到法定的成年年纪,只是供没人领养的小孩儿读完义务教育就不会再养着他了,而且在我的记忆里,稍微年纪大一点的孩子,都总有干不完的活儿。
所以十五岁我初中毕业的时候,就被孤儿院赶出来了。
离开了一直生活的地方,我只身一人到了上海,一个繁华、富有、纸醉金迷的城市。
选择来到这里,只是觉得大城市的工作机会要多一点,就算是最基本的打工,也能赚的比我原来的小城市多一点。
想要混迹于这个城市的上流社会,有两条路:一个就是含着金汤匙出生,二就是有好学历、有文凭或者有人脉,一步步爬到上流社会,这两个我都没有,于是我在这个水生火热的地方过着吃了上顿没下顿的日子。
十五岁的我,什么也不会,没有可以生存在这个社会的基本技能,除了出卖自己的体力,年少的我不知道自己还能做些什么。
但这样临时为人打工的日子,我一个月有20天都在担心自己被打发回家,每天住在上海潮湿的地下室里,让我的身体素质也越来越差了。
这样的日子持续了两年,在我十七岁的时候,我认识了靓姐。她是这个城市里的人上人,穿着最大牌的衣服,拿着最昂贵的包包,最关键的是,她不用担心自己会饿肚子。
&;跟着我干吧!&;
这是我认识靓姐的第二天她和我说的话,她说一定让我成为她那样的人。
年幼无知又有着极大的虚荣心的我,几乎就是不假思索的答应。于是就在我答应靓姐的第二天,我就搬出了地下室,靓姐为我在一家很不错的酒店订了一个月的房,我终于能在自己的房间里看见阳光了。
&;一个月的时间,你会住到更好的房子,只要你有野心。我会让你越来越火!&;
直到靓姐和我这么说的时候,我都不知道,她究竟是做什么工作的,但是我知道,她不会骗我。我受了这么多罪,我一定要成为这个城市的人上人,我暗自发誓。
混名媛圈子的大部分人都听说过盛世阳光,我十七岁时被靓姐带到这里,到今天为止,已三经年了。
三年的时间,我从一个无知少女,变成了交际圈里最火的名媛,但我到现在为止,依旧很恨靓姐,她确实让我成为了有钱人上人,但是也让我成为这个社会道德范畴里最低贱的人。
说实话,做这一行确实来钱很快,女人最大的天赋,就是会用各种手段让男人心甘情愿的为你掏腰包。出卖色相、撒娇、耍脾气,甚至出卖自己的肉体。
但聪明的人,就会出卖自己的智慧,或者就是一些小聪明。
作为女人,你必须要明白一点,就是男人。你要知道男人这种东西,越是得不到,才越是对你心痒难耐,欲罢不能。他要你就给,他想吃,你就给他吃。那等他饱了,把你吃干抹净之后,你就被遗忘在墙角了。
所以既然如此,既能让男人因为得不到你而对你念念不忘,从而不断的捞钱,又能干干净净的混,在这个肮脏的场子里保留自己最后的一点干净,何乐而不为呢?
因为得不到,所以更容易被客人垂涎,所以仅一年的时间,我就成为了盛世阳光里最红的当家花旦。在各种小姐和客人的嘴里,对我的评价也是褒贬不一。
但是这和我没关系,我只是希望赚多一点的钱去改变自己的生活,我没有学历没有背景,所以我选择了走一条捷径罢了。
至于别人怎么评价我,他们高兴就好。
而且这样的场子,吃的就是年轻饭,我很快就可能被新人取代,今天我能成为盛世的头牌,明天一个更漂亮更年轻的妹子来了,我可能就是过去时了。
女人,终归还是要嫁人,那才是她最终的归宿。但是像我这样的女人,正经的男人,根本就不会娶我。不正经的男人,呵呵,我天天都在伺候的,都是不正经的男人,他们,可靠吗?
三年的时间,我接待过各种各样的男人。我觉得我已经把这样的一种只会用下半身思考的物种看透了。他们喜新厌旧,他们利欲熏心,他们是一种没有感情只有欲望的人。
但,命运总是以和我这样的人开玩笑为乐,命运将他推到了我眼前。
那是我来到上海,觉得最冷的一个冬天,已经记不得具体的日期,只记得那天好像,罕见的下了雪。
我坐在一个包厢里,一个男人的手色迷迷的在我大腿上面摩擦。我并没有拒绝,反而顺手拿起一杯酒送在陈老板的嘴里,然后就看见他满意的笑着,露出满嘴的黄牙,让我直犯恶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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