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清晨,叶辰夕打着哈欠出了房门,晨练结束后,再河边洗漱回家生火做饭。回到家里发现小胡坐在厨房里,看着就盯着自己。

这是?

叶辰夕心中疑问,但小胡没有说话他也没有说什么,在小胡的注视下硬着头皮做好了早饭。叶辰夕本来很少在家解决三餐,早上出门,居然看见什么能吃的就吃,早上野果,中午和晚上看心情,吃点野味烤些野菜什么的,现在小胡和自己一块住,他就不能这么懒散自由了。

不过他也没有不爽,因为两年多独来独往他也挺孤独的,没有人陪伴。唯一让自己慰藉的就是出去救遇到的病人,逛逛市集,不然得闷死。现在小胡和自己住他当然没有意见,不过不知道小胡什么人,心性也不了解,在接受的同时也有着防范。

伺候着小胡吃完早饭后,他看天色也不早了,他该出门了。对于寻找药材的事他不急,他一般来到新地方去了解附近的村庄城镇,看看有什么贫穷人家有疑难杂症没钱治病,他会出手帮助。

救人为主,寻药为辅。毕竟寻找药材不是一朝一夕可以寻找到的,就是对小胡不知道怎么处理,带着小胡怕走上一天小胡抱怨。

“我去了解一下附近的村庄城镇,你的话,想做什么?”叶辰夕顶着小胡的直视问道。

“我想和你一块去!”小胡眼睛一亮,“你不是去寻找药材的么?怎么……”原本小胡想都没想就说跟着叶辰夕,可是想想有点不对劲,然后就有疑问。

“这是后事,找药材是次要的,医者的本分是救人才对!”叶辰夕坚定的说,小胡想了一下觉得很正确,医者寻药不错,但是只寻药不救人了,那就是药奴了,反而失去了医者的本分。

如果叶辰夕是这样,那他倒真的是佛系医者了,遇上了治,没遇上就是采药的旅途中。这样的话,一般是遇不上需要救治的人,那就浪费了一身医术了。

“我要去!”小胡还是选择了跟叶辰夕一起去,正好她需要准备一些东西,到时候还得偷偷行动。

叶辰夕收好自己的包袱,带着小胡出门了。他们来到了一个村庄,让叶辰夕惊讶的是,这个村庄喜气洋洋的,而且生活水平也不差的样子。

进去一打听,这个村庄叫落阳村,有人新婚了,难怪这么喜气洋洋。随后他也知道,这个村庄的村长,儿子当了一个镇子的父母官,特别的照顾自己的家乡,所以这个村庄的生活水平不算差。

叶辰夕带小胡直奔新婚的那一家,如果遇到有人新婚,去祝福的话,听说可以沾喜。终于,叶辰夕来到了新婚的这家。

“咦?这两位是路过吗?来来来,喝点喜酒再走吧!”招呼叶辰夕和小胡的是一个老人,老人从屋里走出来邀请他们。叶辰夕一喜,这个地的人似乎挺好客的。

祝福新婚叫做沾喜,邀请出席自然叫做集运了,这是一种通俗的说法,有的地用,有的地不用。叶辰夕笑着应好,然后从包里弹出来一个小瓶子。

“伯母,路过此地有喜事,身上没有什么礼物赠送,就送这瓶药,给新郎与新娘,可以早生贵子,祝新郎与新娘百年好合,白头偕老!”叶辰夕抱拳祝福,然后把药瓶放到老人的手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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