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似锦心想:跟了本姑娘,你们不信也得信。

“得了,如今跟了本公子,就是本公子的人了,收拾收拾,拿了药跟本公子走吧。”

在这里也不好继续耽搁下去,人家还要做生意呢。

“是,公子。”

林似锦嘴角一勾,她如今也是有随从的人了,真好。

林似锦没想在上河城落户,实在是这里有太多的麻烦,她没有那么多时间跟那些人耗。

给姐弟俩买了些衣服用品,林依依带着他们去了一家客栈,这客栈在上河城,属于最普通的,专供那些贩夫走卒歇息。

本来见到林似锦还一脸微笑招呼的伙计,看到她身后的两人时,立马变了脸色。

不待他开口,林似锦直接丢了五两银子过去:“他们是我的人,准备三间房,叫人准备热水,顺便上一桌子饭菜。”

有钱什么都好说,如果不行,那就是钱还不够,伙计得了银子,在不嫌弃姐弟俩,高声喊道:“三位里面请,掌柜的,这位公子要了三间房,还要了一桌饭菜和热水,留银五两。”

对于普通人来说,五两银子可不是小数目,林似锦这算是大手笔了。

掌柜的听了,立马从柜台走了出来,笑着招呼道:“公子光临小店,真是令小店蓬荜生辉,三楼刚好有三间房挨在一块儿,鄙人这就领公子前去。”

林似锦摇着折扇,笑着说道:“劳烦掌柜了。”

“不劳烦不劳烦,能为公子服务,是鄙人的荣幸,请问公子,饭菜是送上楼,还是在楼下吃?”

有钱的都是大爷,这位一出手就是五两银子,这可是位大主顾,这要是服侍好了,说不得他一高兴,就赏他们呢。

想到这种可能,掌柜的更加谦恭起来,那殷勤的样子,不知道的还以为林似锦是他主子呢。

姐弟俩跟在林似锦身后,也不多言多语,对于其他人异样的眼光,直接选择无视。

他们做乞丐的时候,比这还要差的都享受过了,早已经习惯了别人轻视与辱骂。

姐弟俩洗了三大桶水才把自己洗剥干净,林似锦等的饭菜都凉了,当看到姐弟二人的真面目时,也不得不赞叹一声,真是人不可貌相啊。

谁能想到,那脏污的面容下面,居然藏着这样的好颜色。

那姐姐生了一双明媚的杏眼,大而明亮,一对柳叶眉衬托得她的眼睛更加的好看。

鼻梁高挺而小巧玲珑,一张樱桃小嘴不点而朱,皮肤白皙无瑕,因为病了的缘故,少了些红润,却丝毫不影响她的美色。

因为长期营养没跟上的原因,身体纤细羸弱,倒是显得她买的衣服有些大了。

十四五岁的年纪,就已经出落得如此标志,假以时日,这绝对是个不折不扣的大美人。

再看那当弟弟的,生得也是一副好颜色,与姐姐有些相似,眼睛同样都长得大大的。

十二三岁的少年郎,眉宇还未长开,却已经初露俊容,可以想象,待他长大,有多少女子会为他痴迷。

同样的,跟姐姐一样太过瘦弱,那衣服穿在他身上松松垮垮的。

此时,两人正扭捏的接受林似锦的省视,习惯了乞丐的装扮,突然间恢复过来,他们还有些不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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