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谨修,苏曼的丈夫。

许默白曾经说过,从陆谨修口中说出来的话,十有八九都是不作数的。

但当陆谨修承认一个人的时候,任凭旁人说什么都是没用的。

我打死也没想到陆谨修能说出这么一句话来。

他从来没有向我表示过要将我当做他的妻子,甚至在陆谨修的眼里,他书房里那盆名字繁琐、品貌珍贵的兰花都比我重要的多。

我不由得倒吸了一口冷气,深觉陆谨修抢话的功夫是真快。

我压根儿来不及解释,倒也不是怕乔笙误会。

但哪个姑娘会二十三岁初入职场就结婚?

“苏曼,你……结婚了?”

程瑶略微惊讶,同为女性,她大概也好奇我为什么会这么早就结婚。

最近总是流行那么一句‘婚姻就是爱情的坟墓’。

高中和我关系匪浅的女性朋友,也是我们当初最引以为豪的班花,也是二十三岁就结了婚,背地里我的另外一个关系要好的女性朋友麦麦,在饭局上小声和我说起班花过去和校草的种种青涩故事,感叹这么小的年纪,还没自由两年,就直接进坟墓了。

我嘴角抽动了片刻:“他是我男朋友。”

腰中的那只手骤然缩紧了一分。

我忍住自己小腰上的酸涩,心里没想明白,陆谨修看上去挺孱弱的一个人,力气真大。

“这位先生的身体是不是不太好?”

陆谨修并没有说话。

乔笙觉得唐突,他说道:“我是乔笙,苏曼的高中同学,这位是我的女朋友程瑶,我们都在市中心的医院工作。”

毕了业之后,混的最好的当属乔笙了。

出国留学回来后直接去了市中心的医院做内科的大夫,虽然没有成为专家级别,但是也很有声望了,刚毕业就可以有这样的成就,未来可期。

越是想到这里,我越觉得自己和乔笙的距离,原来在不知不觉之中,已经是天差地别,像是地球和太阳的区别,似乎触手可及,其实相隔光年。

陆谨修不轻易和旁人接触,面对乔笙伸出去的那只手,也只是蜻蜓点水的碰撞了一下,甚至我都怀疑他们是不是真的皮肤接触了。

“晚饭已经做好了,跟我回家。”

陆谨修握住了我的指尖,他的骨指修长分明,握住我手的那一刻,我浑身抖了抖。那一瞬间,我还真的以为他是一个接我回家的丈夫。

可当我一看见许默白从那辆黑色宾利车走出来之后,我顿时反应过来。

站在我身前的是陆谨修,陆氏企业的老总,我的老板,也是我的合约上司。

绝不可能是我的丈夫。

尽管我们已经走了法律程序,领了结婚证。

如果说我和乔笙的关系是太阳和地球的距离,那我和陆谨修的关系,就要用亿万光年来计算了。

在车的后驾驶座上,我半天没敢开口说话。

让老板亲自接送,我发觉得我胆子是越来越大了。

陆谨修倚靠在他抵着车窗的右手上,即便是随意坐一坐,都显得分外耐看。

“出门为什么不带雨伞?”

我低着头:“我没看天气预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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