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下了几天的连绵阴雨,天空阴沉沉的,像是变矮了些,看着便叫人觉着压抑。

李沧浪喜欢雨天,但不喜欢需要上学的雨天。

不知是不是受天气影响,南央烧退了以后,还有些轻微的症状,反反复复,她每天仍坚持着上学,李沧浪在旁边,听到她咳嗽的声音便忍不住皱眉。

没办法,高三就是这样一个特殊时期,轻易不能请假,学生们也很自觉,感冒咳嗽都算不得什么。

李沧浪没立场去劝说她,只能尽量地做些小事,让她多喝热水、课间把肩膀借给她休息,或是讲些趣事逗她开心。

周六下午,两节课都是数学,黑板上,已经铺满了解题步骤,最后几分钟,大家都在等放学,注意力明显没那么集中了。

一周之中,高三生只有周六这半天不到的假期,可以停下来短暂地喘口气,不用上课和思考。

下课铃响,老陈显然也很懂他们的心思,加快语速讲完题,只拖了两分钟,就大发慈悲地走了。

“啊,终于讲完了。”

“又熬过一周,我要死了~”

老师一走,教室里很快喧哗起来,响起各种各样的感慨,李沧浪也长吐了口气,眼神有点呆滞,像是还没从数学题里回过神。

旁边南央慢慢整理好书本,站起身同她道别。

“沧浪,那我先走了。”

李沧浪“嗯”了一声,抬眼看去,高高瘦瘦的男生又已经等在了旁边,注意到视线,对她友好地笑了一下。

李沧浪勉强回了一个假笑,看着两人说说笑笑,并肩出了教室,心里像是吃了有一筐柠檬那么酸。

周钧之,她当然不陌生,婚礼那天的新郎,南央从小一起长大的青梅竹马,关系非常要好。

两人在同一个老师那里补课,每周六都是一起过去。

李沧浪很讨厌他,或者说嫉妒他。

在一中的男生中,周钧之绝对称得上是其中翘楚,个子高,长得帅,会打篮球,成绩好,当过班长,考过年级第一,经常被选为学生代表在国旗下演讲,除了有些傲气,几乎没什么缺点。

这样的男生,不说是全年级的风云人物,至少在十一班,很多女生都对他有好感。

从前暗恋南央的时候,李沧浪总是会忍不住同周钧之相比较,发现性别她比不上,家境她比不上,能力她似乎也比不上,哪哪儿都不如。

当你真正喜欢上一个人,很容易就会感到自卑,再有这样一个情敌,更是会把自己低到了尘埃里。

人家天生一对,轮得到你这个妖魔鬼怪来插队么?

所以李沧浪从不敢奢望,更不敢说出口,怕自己那点可怜的心意被轻视践踏,更怕连朋友都没得做。

现在虽然知道了南央的心意,但她其实还没搞明白,南央到底喜欢她哪一点?

想着这些,李沧浪笔下无意识地划动,回过神时,草稿纸上的计算过程已经看不清楚。

“……”

没关系,从来青梅竹马不如天降,小说里都是这样写的,李沧浪安慰自己一句,按了按额头,翻到新的一页,集中注意力重新开始演算。

她本来就缺时间,即使周六,也不能懈怠。而且,教室里留下自习的学生也不少,走了的,也未必就是回家休息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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