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县城回来后,方圆每回来罗家都缠着明月要他的礼物。

明月紧赶慢赶,花了七八日功夫,终于将许诺他的兔毛手套给缝好了。

做的是分指手套,有毛的那面缝在里头,外层再缝上一块深蓝色的棉布包着皮子,既暖和又好看还不容易脏,明月故意做的大些,又在手腕处缝了两根皮带子,戴的时候把带子系紧就好了。这个年纪的男孩子长的很快,做的小了,说不定明年就不能戴了。

一收到手套,方圆迫不及待的戴上试了一下,茸茸的兔毛包裹着手掌,又暖和又舒服。

“这个好,戴在手上真暖和,以后骑马再也不怕冻手了,这玩意儿叫手套是吧?以前怎么就不知道有这个好东西,小爷这双手白吃了那么些年的苦了。”

似乎是真的很喜欢这双手套,方圆戴着就不愿意脱下来,眼角眉梢都是掩饰不住的笑容。

脑这小模样活脱脱像个地主家的傻儿子……

明月也跟着笑了:“你就偷着乐吧你,别的地方我不知道,整个云溪县就这么一对,你要是弄丢了可就没了。”

“丢了就丢了呗,你再给我做不就得了。”

嘴上这么说着,方圆还是小心翼翼的将手套取下来,收进了怀里。

明月小嘴一撅,大言不惭的道:“哼,想的美!十两银子一对!下次你想要,就得花钱找我买了!”

“哟呵,什么东西那么贵,要十两银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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