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恩不确定自己应该在哪里停下来,纠结良久他决定先上路再说,或许到了地方答案自然就有了。
不过接下来他就只能乘坐马车了。
此时时间已经进入深秋,北方的寒冷初露端倪,肖恩十分庆幸自己买了这件毛皮大衣,在霍顿港的时候还感觉颇为闷热,但是现在却成了救命御寒的佳品。
出发之前必然需要补给,肖恩在诺瑞姆的野味商店买了20磅的熏鹿肉,两罐野猪油,一整条硬面包,两罐蜂蜜酒和一瓶烈酒,一副海獭皮的帽子,一把猎刀,顺便补充了大量的左轮手枪的定装子弹,这玩意在这个时代属于高科技产品,他不认为继续往北还能买得到。
然后便上了驿站马车。
赶车的是一个裹着熊皮袄的老头,花白的胡子让他看起来好像圣诞老人,皮袄的顶部连着半个熊脸,老人很有娱乐精神的将熊脸套在脑袋上,既能御寒又带着几分狂野的装饰效果。
和肖恩同车的还有另外两个皮毛商人,一个商栈的伙计,以及一个从诺瑞姆买完物资回家的本地猎人。
每个人身上都穿着皮草,车厢里弥漫着烟草和野兽皮毛的气味。
肖恩已经习惯了这种气味,他把行李箱和装着熏鹿肉的袋子塞在屁股下面,愉快的和几个人聊着天。
老猎人是个自来熟,他跟两个皮毛商人打听今年的收货价格,也跟肖恩聊着皮毛的相关话题,尤其是在得知肖恩是第一次来的时候,更是主动为其提供建议。
“你要想买皮毛的话,我建议你尽可能的收购兔子皮和狐狸皮,还有水獭皮,这些小型皮毛做围脖和手套都是极好的,布兰的贵妇愿意花大价钱买一件,而且用不来太多本钱,如果你有兴趣的话,我家里就有大量的此类皮毛,我可以给你个批发价。”
肖恩一眼就看出了这是老人推销自家商品的拙劣伎俩,他微笑着点了点头,“是吗,那我可谢谢您了呢。”
肖恩有一搭没一搭的说着话,他看向车窗外面,此时车子已经逐渐远离诺瑞姆,行驶在一片茫茫的荒原上,这里没有农作物,没有人烟,到处都是石楠从和灌木杂草,远处则是成片的森林和群山,空气冷的可以呼出白气,他看到路旁的一个水洼,当车轮碾过的时候,他听到冰碴破碎的咯吱声。
此时此刻,一切文明的迹象都逐渐远离他的视线,肖恩说不上是叹气还是松气的长出了一口气,看着远处逐渐消失在视野中的诺瑞姆,他既有远离了危险的放松感,同时也有踏足陌生蛮荒领域的紧张感。
这种十分新奇的感觉让他兴致迥然,连带着谈兴都多了几分。
“那么最值钱的皮毛是什么呢?”
老猎人想了想,“雪豹皮很值钱,冰原狼也很不错,还有白鹿皮,但要说最值钱的,当然是白虎皮,古代的诺德人相信只有天命的勇士才能杀死白虎,因此每个身披白虎战袍的人都能得到来自敌人的敬畏。
不过自从猎枪开始普及,随便哪个蠢货都可以去尝试去猎杀啦,那些纯白的野兽也因此逐渐销声匿迹,现在已经很难看到这些动物的踪迹啦,只有在更加往北的冰冷森林和雪原之中,那些森寒的可以冻掉卵蛋的寒冰地狱里,才有这些白色动物的踪迹。”
老人说着,忽然压低了声音:“据说在北方的冰海的尽头有一座岛,岛上有一片魔法笼罩的森林,其中遍布奇珍异兽,白色的动物到处都是,甚至有传说中的白色灵兽,它如幽灵般生活在森林中,有时会踏海巡游与天空之下,形如马,却生着鹿角,有一双发光的眼睛,据说白色灵兽是古代神灵的使者,接引诺德勇士的灵魂前往无忧之地,逃避死亡后堕入幽冥之地的悲惨命运……”
“无稽之谈!”那个一直聆听两人对话的皮毛商人,忽然不屑的说道,“那不过是古代野蛮人无知愚昧的妄想和传说,如果真的存在的话,为何从未有人用其皮毛制作成的大衣或外套,可见那些东西并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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