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中赵美娟和赵美美是一同长大的邻居,虽说赵美美比赵美娟大两岁,但一直以来懂事的赵美娟都更像姐姐。
自从赵美美下乡后,赵美娟一就放心不下,终于等到机会去施家村看她。那日,天蒙蒙亮就起床,花了大半天时间,小巴转牛拉车,跋山涉水来到施家村,看望在这里下乡锻炼的发小,还给她带来了些自己攒了两个月的饼干糖果,告诉她自己如愿入职国营厂,以后每个月发工资后都会给她寄东西的,鼓励她在这里好好锻炼。
当然了,赵美娟远道而来,迎接她的是赵美美冷冰冰的脸。但她不在乎,待了大概半个小时后,依依不舍离开。
没办法,她还得赶回城里,明天得上班。
把这一切全程看了去的刘小红感慨赵美美有个好发小,才休息一天都不辞辛劳来看望她。
在乡下劳作了几个月,养的又黑又瘦的赵美美在看到在城里生活养的白白胖胖的赵美娟心里本来就不舒服,加上打心里认为赵美娟说的话夹棍带刺,已经憋了一肚子气,再想听到刘小红这话后心态彻底炸了,两人爆发了一次大争吵。
从这以后,两人就变得水火不容。
当时看到这段情节的时候,赵美美心里毫无波澜。可现在她成了‘赵美美’,再回想那次赵美娟下乡,细细品她说的那些话,自然就品出了很多当时没发现的意味。
现在回想起来还真实这样,与其说赵美娟不辞千里来看望发小过得好不好,不如说是来看看她过得有多不好,再给她一番刺激。
彼时的两人,身份地位差距可谓不是一般大。赵美娟可是已经成功入职国营纺织厂,是光荣的工人身份,以后必定前途无量。而赵美美则是一个能不能回城都是未知数的下乡知青,每天被逼着干之前没干过的活。下地种田都还不算事,什么掏粪挑尿才是恶心死人。这让心高气傲的赵美美如何能接受这样的落差?
刘小红不知道赵美美在想那次赵美娟来施家村得事,以为她不理自己,咬了咬牙,终于道歉:“看在大队长的面子上,这次算我错了,对不起。”
这句对不起她说说的委屈巴巴的,想到那些被狗吃掉的肉罐头,心里对赵美美还是恨的牙痒痒的。如果省着点吃,能吃两个月呢。
赵美美自然也听出她这句道歉心不甘情不愿,嗤笑出声。这笑声也让刘小红更加恼羞成怒。
“赵美美,你别不识好歹。”刘小红对上赵美美蔑视的眼神,跺了跺脚。心里有气,可这会又怕自己再和她吵,她要是再做出轻生之举,自己名声就彻底毁了。
没办法,她只得憋着一肚子气转身出了房间,一切眼不见为净。
赵美美看着刘小红离去的背影,没忍住翻了个白眼。
书中赵美美这次之所以会去跳河,其实说起来有点滑稽。
一切源于赵美娟给刘小红寄了些罐头,拜托刘小红偶尔给赵美美改善下伙食。至于为什么会寄给刘小红,而不是直接寄给赵美美?皆因赵美美心高气傲,好几次将她寄来的东西直接给寄了回去。赵美娟没办法,又担心远在施家村的发小吃不好,这才想了个迂回的法子,把东西寄给上次来施家村时结下友谊的刘小红,拜托对方暗地里帮忙照顾一下发小。
之前几次都没问题,可这次赵美美不知怎么知道了罐头是赵美娟寄的,气得把所有罐头都开了拿去喂知青点看门的大黑狗。
刘小红看着那被狗舔的罐头,心痛的站都站不稳,脑袋嗡嗡作响,理智尽失之下用了极其难听的语言则骂赵美美。最心窝肺子的可能是那句,她连给赵美娟提鞋都不配。
受不了刺激的赵美美当下就疯了,红着眼冲出知青点。一顿瞎跑,不知不觉来到村口那条大河的石桥上,看着波光粼粼的河面,想到自己没有盼头的日子,想到赵美娟那可以预想的美好人生,一时想不开跳了下去。
好在施茂彦刚好路过,救下了跳河轻生的赵美美。
剧情捋到这里,赵美美忍不住抬手揉了揉额头,后面的剧情她也是有看的,当时她只觉得狗血,这会却有些头疼。
原著里,施茂彦救人,这本是好事。然而作者赵美娟强凹的逻辑是,在这个年代,好事也怕传千里。
所以施茂彦救人这件事被一传十,十传百后,大家从最开始的夸赞施茂彦救人的行为,慢慢不知怎么重点就落在了施茂彦搂抱浑身湿漉漉的女知青这点上。
这是个淳朴的年代,男女拉拉手都可能被定性为耍流氓,更何况搂搂抱抱。
事情的发展完全超出想象,施家村大队长施卫国头痛了,他们施家村可不能出现作风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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