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子不只眼前的苟,且,还有今后的苟。
吕布军就在温县这样苟着,招兵买马,打造军械,训练士卒,享受生活。
享受生活的当然仅仅局限在孙一山和黄旭升的身上。称之为生活而不是活着,很大一部分原因源自前院的玉米迎来了收获。
两根玉米剥下来半斤不到的玉米粒,竟然有了将近二百斤的收成。两人看到后觉得十分欣喜,得到了一种养成类游戏长成后的快感。
而马载却完全被震撼到了,他一遍一遍的看着手中的秤杆,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喃喃的对孙黄二人说道:“文学、参军,二位真乃神仙下凡,这玉米照今天的收成推算,亩产该在一千五六百斤上下。我家种麦,就算精耕细作,亩产也不过八百斤,这要是大家伙都能种上玉米,岂不是天下人都能够吃饱饭了?”说完就给孙黄二人跪下,梆梆梆的磕起头来。
作为现代人,即使在这个世界待了好几个月,还是不适应纳头就拜,好在军中汉子多行军礼,不必屈膝磕头。
现在猛地看到马载这样,颇为有些不适,黄旭升连忙搀扶起他,看着他激动到流泪的眼睛,安慰道:“马载,这是你亲手种出来的,能有这样好的收成,离不开你的精心照料。”
马载更是激动,难以置信的看着自己的双手,不敢相信自己的手竟然能侍弄出这样神奇的作物。
孙一山也诚恳的夸赞马载:“马载你做的很好,你为它们付出的我们都看在眼里,不仅你的手皴的都是血口,你的脚也踩了不少雷。”
马载有些疑惑,看了看自己的手,确实都是被玉米拉破的口子。可脚上的雷又是什么呢?
他疑惑的抬起鞋底,看到鞋底的边缘上一层暗黄色的痕迹。
“哦,文学说的是农家肥啊,踩一些没什么,只是在您院子里得注意仪表,下地也得穿着鞋,着实有些可惜。在家里,种田都是不穿鞋的,踩在粪堆里回去洗洗也就是了。”马载描述起农事来轻描淡写,再平常不过。
孙一山倒是有些受不了,想象着满脚黄褐色的情景,回忆起那松软黏腻的落脚感,有些胃酸。
黄旭升很开心,心道让你这狗比再膈应我,这种话题最是考验人的承受能力,岂是随便可以启衅的。
马载适时停止了这一有味道的话题,兴致勃勃的问黄旭升道:“参军,我可不可以带一点种子回去,我想在我家的地里种上这个神奇的玉米。”
黄旭升有些为难,他很理解马载的心情,见猎心喜,何况已经见识了这玉米的高产,换做谁都很难不心动。
但是他还是硬起了心肠,对马载说道:“这个玉米产量很高,而且不挑地,很多种不了稻米小麦的地方都可以种玉米,有了它确实可以养活很多人。但是,现在世道不太平,温侯要争霸天下,这玉米,就是他的秘密武器,有了它,温侯就可以养活更多的兵马,就可以比别的诸侯更有实力。如果现在我们就推广开来,那温侯就失去了优势,你明白吗?”
马载用了很长时间来消化黄旭升的话,眼神从激动慢慢变得黯然,他沉重的点了点头,回答道:“参军,我明白了。”
孙一山过来用力的拍了拍马载的肩膀,说道:“小伙子,你想造福全人类么?哥教你个法子。”
马载难以置信的看着孙一山:“文学,什么法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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