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了高顺的这三千人马,王羽的心思一下子活泛起来,太原军虽然也是边军序列,但比起雁门军可要差上一些。
毕竟雁门军的对手可不止一个匈奴,鲜卑,乌桓,这些异族可无时无刻不准备入侵雁门关,在这种背景下,雁门关的战斗几乎没有停过。
正因为这些战斗,雁门军才能逐渐变成一支百战之军。
不过王羽不会上去就说明自己的意图,万一高顺不愿意呢?
虽然这种可能等于零,但王羽也不敢试。
只见王羽摇头叹息道:“仲善兄弟,实在是惭愧啊,因在下的任性妄为,累君等跋涉千里……”
“公子此言差矣!”高顺闻言正色道:“顺本是一介平民,全赖太守大人看重才能有如此地位,太守大人常言道雁门郡就是他为公子安身立命之处。
能为公子效命是顺之幸也,再者说,公子先计后战,击溃强敌,大涨我汉军之威风,若公子都惭愧岂不叫我等无言见人。”
跟聪明人就是简单,王羽的话一出口,高顺就猜到了他的意图,当即表明自己的位置与心意。
说到这一步,王羽哪里还不明白高顺的意思。
“看来我那个大伯,是准备将高顺这样的大将送给我了。”
对于王崇,王羽也是把他当作父亲一样看待,而后者何尝不是把自己当做他的亲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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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羽强忍心中的感动,铿锵有力说道:“既然仲善兄弟都这么说了,那在下也不藏着掖着了,昨夜我率军前去劫营,少说也斩了一两千人,另杀了两个匈奴部落的小首领。”
“其实我本意是离开,不过这最后一波夜间劫营,完全就是为了赌一把,万一干掉贼首了呢,可惜最后还是没有成功报仇,这才无奈撤退。”
“不过现在不一样了,加上高校尉手中的三千精锐骑兵,再加上我麾下两百多精锐护卫,温仲唔带来的八百人,足足又四千人,可敢返回一战?”
高顺顿时目瞪口呆,没想到王羽竟然这么刚,看他的眼神就像在看疯子一样,半响后,高顺这才开口感叹道:“公子率百名衣甲不整之徒,入敌境数千里,周旋于数十倍之敌,仍能数番大胜,扬我大汉军威,顺服矣。”
“既然公子都有如此雄心壮志,顺自当相随。”
高顺自认胆量奇大,敢于与敌誓死一战,可是和对面这人一比,才知差距,不愧是王家人,果然没一个是差的。
“好,仲善兄勇壮,在下佩服佩服。”王羽夸了高顺一句后,开口道:“既然如此,事不宜迟,我们这就走,免得被匈奴人发现了踪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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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郡边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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