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历经千难万险,唐纳还是获得了可以向幼儿园小朋友们证明自己身世的“证据”,他很是高兴。
一路哼着小曲,带着大叔走出包厢,唐纳十分热情地同店长和伙计分别道了谢说了再见,才牵着他的假爸爸离开了网吧。
到了网吧门口,唐纳挥挥手,准备跟大叔分道扬镳,“叔叔早点回家吃饭吧!我也回家找婆婆啦!”
“等等,纳纳!”大叔却并不放心,把唐纳揪回来。
“叔叔怎么啦?”
“天色太晚,我不放心你个小孩一个人走,我送你回去吧!”
“不用啦叔叔,我自己可以回去的!这镇子里的每一条路我都很熟悉的!”
“那也不行,我得送你回去!”
“可是你都陪我到这么晚了,得回家吃饭呀!不然你的家人也会担心你的!”
小孩用软乎乎的声音,说着最真挚的话,大叔内心软得一塌糊涂,当即坚持道:
“你这么善良的崽崽,万一碰到坏人,我会怪自己一辈子的!不行,我必须得送你回去!”
见大叔坚持,唐纳也不想人家心里一直挂念担心、惴惴不安……
他正准备答应,却突然感觉一阵不寻常的气流袭来——
随后,“啪”的一声响。
唐纳低头。
大叔也低头。
只见大叔的小腿上,砸着一个毛茸茸的熊猫小挎包。
随重力落在地上之后,挎包的主人还重新拎起那个小包……
“啪”地一声,再次砸在大叔的小腿上。
之所以会砸在小腿位置,是因为那个挎包的主人……
也就只能砸到小腿的高度。
因为,那也是个小孩。
一个面无表情、皮肤白皙细嫩,气质却有点清冷的小男孩。
唐纳一眼就认出来——
这是莫黎,是他的竹马!
虽然长大后他们的关系就淡了,以至于最后分道扬镳……
但童年时期很长一段时间,唐纳的日常,都与莫黎息息相关。
唐纳刚重生时,在家中小院看到隔壁的小洋楼,一时迷迷糊糊想不起是谁住在那里。
如今他小脑袋瓜清醒,这才反应过来——
是他的竹马,莫黎住在那里!
“你这小孩……”
大叔被一个跟唐纳差不多大的孩子砸了腿,虽然不疼,但也难免恼火,险些发脾气。
可刚低头看清那孩子,大叔就注意到,这孩子一手拿自己的熊猫小挎包砸人,另一手,却还持着一台诺基亚录着相。
诺基亚。曾知名手机品牌。
时代的眼泪。
但在当前时代,手机这种通讯工具并没有普及到老少咸宜的程度,一家人通常只有青壮年会拥有。
这么小个孩子居然有手机?
大叔眼看这还没自己腿高的小孩,不但手持一台比自己手机型号还高级的诺基亚,而且非常冷静地对着自己拍摄着什么……
他的三观再次受到了冲击——
这一晚上,他还要再遇到几个天赋异禀的小孩?
“你干嘛……”大叔都无力了。
莫黎表情冷酷,声音却很奶,“放开那个小孩!”
“你自己不也是小孩?”
“少废话!放开那个小孩!”
大叔无奈,把唐纳松开。
然后他眼睁睁看着莫黎一伸手,握住唐纳的手腕,把人拽到了自己的身后。
像是要保护唐纳一样。
大叔一看就明白,这小孩是误会了,忙解释:“我不是坏人!我和纳纳认识!”
“坏人都说自己是好人。”
“我只是要送他回家!”
“可是他明明不愿意跟你走。”
“你要怎样才肯相信我……”
莫黎放下手机,板着小脸,说:“视频我已经录好了。你去跟警察说吧!”
要不是这男孩体型娇小,声音稚嫩……
大叔差点感觉自己要被这小东西的压迫感怼了脸。
“他真的不是坏人!”一大一小对峙的间隙,唐纳才有时机插嘴。
看起来更乖些的孩子,在身后小声对身前更酷一些的孩子解释着,“我和叔叔真的认识。”
莫黎犹豫抬头看大叔一眼。
大叔真诚地用力点头。
莫黎这才将信将疑,“行吧,那就放你走吧!”
大叔:……谢谢您嘞!
但见莫黎准备把手机揣回熊猫挎包之中,并没有要处理的意思,大叔还是问了句:“那视频可以删掉吗?”
莫黎冷酷道:“不行。这是证据。”
“什么证据?”大叔快崩溃了,“人小孩自己都说我不是坏人了,你怎么愣是不信呢?”
“又不是所有人说的话我都要信。”莫黎说,“万一他有把柄在你手上呢?”
这是一个五岁孩子该有的思维方式吗?
冷静如斯,怕是连一些还没进社会的大学生,都要自愧不如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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