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明媚的春天,苏城外国语大学绿树成荫,鲜花盛开,洋溢着蓬勃的朝气。

漫步在校园里,四处都是欢声笑语,耳畔不时响起自行车铃声,学生热情地宣传社团。

丰雪扎着高马尾,戴了一顶棒球帽,穿的棒球衫和高腰裤,快步穿梭在人群。

她点开红霜的语音,红霜问她:“你到学校了吗?你站在北大门口,往前望,露天礼堂在陶行知的雕像背后,你绕过去,能看到一个红色的大舞台,我在那等你!”

丰雪抬头向前望,目光越过人群,看到伫立的白色人像,空中飘着五彩的气球,隐约可见舞台的影子。

礼堂后台,学生和老师在紧张地准备。

“音响调试?”“OK.”“灯光调试?”“OK.”“节目表复核一遍,有些不是本校的演员不要漏了。”“收到,曲老师。”

舞台上铺着红绒布,几个社团的团队围在舞台两侧准备道具,曲婠婠握着话筒走下去,派几个穿汉服学生肩膀,让他们让开一点,“霜,你的准备怎么样?”

红霜坐在中间的高脚凳上,化妆师正在给她贴花钿,红霜微微扬着脸,让化妆师好操作。她听到曲婠婠的呼唤,胸有成竹地轻拍脚边的琴包,冲她做一个大拇指。

曲婠婠高兴地说:“好嘞,还有一个小时,你记得试琴。”

“曲老师!这边过来一下!”“来了!”

曲婠婠赶去舞台另一边,迎面走来一个高个子女生,戴着一定棒球帽,看不清楚脸庞,但是标准的鹅蛋脸型轮廓暗示这一定是个漂亮姑娘。

曲婠婠忍不住回头看她一眼,小声喃喃:“我去,腿那么长,篮球社的吗。”

“不好意思,请问有个苏城大学过来特演的女生,是在这......”丰雪叫住一个同学问红霜,同学还没回答,前边舞台下边的人群里传出又甜又亮的女声:“这位姐姐,你看我,是你要找的那个人么?”

丰雪应声望去,一身身飘逸的汉服徐徐退开,露出一只高脚凳,一袭朱红的长裙从高处垂落,闪耀的金铃随着主人的动作俏皮地跳跃,“少女”像鹿一样灵动,像猫一样妩媚,怀中抱着月牙面中阮,缓缓勾唇。

铮-红霜拨动一条琴弦,微微颔首,露出下颌的弧线,眼眸和黄金珰都在闪耀。

“音色很好,不用调,谢谢你借我琴。”红霜笑着跟旁边民乐社的同学说,把琴交给他。

丰雪的眼神一瞬都不曾从她的身上分离,听着自己的呼吸声,安静立在原地,红霜轻巧地从高脚凳跳下,云雀似的蹦跳到丰雪身前,举起手,上下比过,歪头露出洁白的小牙,“以前怎么不觉得,你比我高这么多?”

丰雪垂着眼,默默看她软乎乎的手在她们之间比划,然后左右看一圈,跟她说:“你说你来表演,我猜你是跳舞还是唱歌,结果你是器乐,还是个我认不得的乐器。”

红霜指着琴,笑:“你说中阮?就是弹拨乐器,很像琵琶,不过要用拨片弹。”

丰雪拉一下帽檐,不太好意思。她就没什么才艺,除了爱唱歌,自己瞎唱,就是会打咏春拳,还会擒拿手......某年医院年会出节目,秦主任还提议让她上台打一段,被丰雪羞耻地拒绝了。

“没想到你还有这门才艺,从小学的?”丰雪觉得有才艺的女生都好厉害,真诚地问。

红霜的笑容里满满都是自信,“嗯,从小学。我妈妈以前是苏城民乐团的中阮手哦,我是她一手教出来的。”

早年,温菀在苏城市民乐圈子里很出名,长得漂亮,性格温婉,又弹得一手好琴,有很多追求者,甚至红远山去世后,还有一些仰慕者,陈翊坤就是其中之一。

红霜还在妈妈肚子里的时候,红远山每天念史书和诗词,温菀则弹琴。两三岁开始,红远山教红霜读《弟子规》,温菀抱着她摸家里的乐器。再后来,红远山带红霜写毛笔字,画山水画,温菀教她认乐谱,握拨片,抱中阮,练习简单的乐曲。

如果红远山没有出意外,红霜现在的日子或许会很清贫,住不起高档小区,买不起名牌衣服,但是,她的家一定会很温馨,很幸福。

乐团的收入很微薄,没了红远山,温菀一个人养育女儿格外吃力。有一回家里的电闸爆了,电箱呲啦啦冒火花,温菀护着孩子,戴上橡胶手套,硬着头皮关闸,满头都是冷汗,红霜第一次看见她那么狼狈,那一刻,她想,如果爸爸在就好了,妈妈就不会那样辛劳。

为了多挣钱给红霜报补习班,考好学校,温菀经常到学生家里教琴,自己吃菜市场晚上的打折菜,给红霜买进口牛奶不会皱一下眉头。

刚上小学,红霜的毛衣和绵绸裙子都是温菀亲手打的,被班里有钱同学嘲笑土,她哭着跟温菀说不要妈妈打的丑衣服,温菀便夜里偷偷看裁缝书,给她做出漂亮又时尚的裙子。

等红霜再大一些,她渐渐明白母亲的苦,变得内敛,懂事,再也不说吃的不好穿的不漂亮,帮妈妈做家务,把老师奖励的奖品都送给妈妈。

她明白这是个纸醉金迷的世界,明白金钱和权力能给人带来什么,也能毁掉人什么。她还知道温菀有一个粉丝追求她很多年了,那个男人是一个大公司的老板,很有钱。有钱,可以让妈妈不那么辛苦,可以让妈妈继续做漂亮的女人,在镁光灯下优雅的弹奏乐曲。

所以,当妈妈问红霜:“同不同意妈妈和陈叔叔结婚?”红霜乖乖点头,笑着说:“妈妈,你要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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