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你是说之前刊登在报纸上那个猫头鹰怪物的故事?”兜帽男回想起他在路边捡到的报纸上看到的报道。

“什么猫头鹰怪物,你取名能力真差劲,听人家的名字是叫做夜枭。”

“夜枭?”兜帽男一脸不屑,“连这种骗小孩的话你也相信?没有照片…就没有证据,估计又是哪个记者为了博人眼球编出来的噱头。”

头套男见自家伙伴不相信自己说的话,顿时也来劲了,“你还别不信,我有一个朋友,他就说自己遇到了那个夜枭。听说那个猫头鹰有三米高,尖牙利爪,还会吃小孩,许多人都命丧于他的爪下……”

在哥谭的其他地方,人们也许会津津乐道地讨论哥谭新出现的都市传说,但哥谭警署里的警官却不这么想。

大腹便便的哈维?布洛克警长十分地愤怒,一把将手中画有猫头鹰怪物的涂鸦摔在地上,对着旁边的警员大吼:“我再说一遍,没有什么夜枭!没有什么猫头鹰!那都只不过是传言!”

“可是有很多人都来报案,说是…”小警员还是不甘心,试图再一次跟自己上司解释。

“够了!不必再说了,在哥谭警局工作本就不容易,回去好好想想吧,如果你还要坚持的话,那就只能请你回去休息几天了。”布洛克警长重重地拍了拍下属的肩膀。

被训斥的警员知道,一但自己真的回去休息就再也不能来了,只好心灰意冷地捡起地上自己画好的画,灰溜溜地走出警长办公室。

布洛克咬咬牙哼了一声,抽着口中的雪茄喃喃自语:“什么猫头鹰,还真有人信了那些鬼话,啧啧,这一届的年轻人真是让人不省心,我这么做可都是为了让你们活下去。”

布洛克的眼神透过烟气看着头顶闪烁的灯光陷入一阵沉思。

曾经他也有年轻气盛的时候,也富有理想与抱负,心存正义,有着想要惩治一切不法份子的那份决心,在来到哥谭之前。

哥谭不是靠一腔热血就能改变的,这座城市的黑暗深不见底,就在他来到哥谭警局的第一个星期就被路边的黑帮打断了三根肋骨,如果不是有其他警员的阻拦恐怕他就会命丧当场。

既然不能改变那就去适应,这是布洛克还能安安稳稳活到今天的秘诀之一。

成为哥谭警局中罪恶的一员也只不过是生活所迫,如果不这么干,自己恐怕早就死在哥谭某处的下水沟里了,就算不是如此,也会像和自己一起来的同事一样,被分尸、活埋、沉河,只不过是不同的死法而已,没有什么区别。他们都是优秀的好警察,但不是合格的哥谭警察。

布洛克捏了捏口中即将燃尽的雪茄,就要将其扔掉,只听身后的窗户被一阵猛烈的风吹得咔咔作响,头顶不断闪烁的灯泡发出清脆的响声,房间内瞬间陷入一片黑暗。

“警卫!”

随着布洛克一声大喊,门外执勤的警察立刻冲进屋内,拿起手电筒照了进去。强装镇定的布洛克抽出自己的配枪四处张望,窗外空无一人,但随即他就在窗边看见了一个倒下的身影——一名晕过去的年轻警员。

布洛克记得这名警察,是前几天刚从外地调过来的新人,自己还劝过他不要乱来,结果还没到一个星期就被人打晕扔在了自己的办公室。这位警长深吸了一口气,从兜里抽出一根新的雪茄,伴着呼出的白烟朝窗外看去,那是哥谭市宁静的夜。

如果不是脚边的人与头顶破碎的灯泡,仿佛刚才的一切都是因压力过大而产生的幻觉。

“见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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