翌日。

韩成知道今天就是周升龙的武者宴举办之日,但周升龙没有给他送请柬,而他也不关心此事,所以一切照常。

吴朋倒是去了,范昌明对此愤愤不平,说什么狗比人更有面子。

但韩成却是无所谓。

他还是更喜欢站桩,每一滴汗水都代表每一分收获。

而且他实在不明白范昌明为什么会这么在意,难道去了周家的宴会就能跟宴会上的宾客一样取得相同的地位吗?

但韩成不在乎,吴朋在乎。

与此同时。

吴朋跟在周升龙的身边,在门口一起迎接赴宴的宾客。

在他们身后,一块写着“周府”二字的烫金红木牌匾高高挂起,似乎在彰显周家的地位崇高。

其实说起来吴朋只是充当一个小厮,跟在周升龙后面提一些贺礼,真正的C位自然是他主人的。

此刻。

周升龙良好地彰显出他的教养,迎来送往皆是迎刃有余,没有浪费他每年上千两的礼仪训练费用。

“叔父您能来真是太好了,家父最近一直在念叨您,今天可得陪他好好喝两杯。”

“邱云兄好久不见,什么?你说我这么快就突破了真是天赋过人?过奖了,我也只是勤奋而已!”

……

此刻周升龙笑容满面,整个过程都显得温和有礼。

吴朋目光火热地看着这一切,看着周升龙英姿勃发,举手投足之间皆是贵气,顿时与有荣焉。

“只要跟着他,我就能过上好日子!”吴朋如此想道。

他低头看了一眼自己现在穿的衣裳,这是三等蜀锦,一匹布就要五两银子,虽然这只是周家下人穿的,但比起他以前穿的破布衣裳至少贵上十倍。

他又想起最近吃的精米饭,一碗饭比一斤肉还贵,但他现在却能吃到撑!

种种福利已经冲昏了他的眼,让他对眼前的人死心塌地。

“哼,他们都笑我当狗,但他们却不知道狗吃得比人还好!”

“他们是人,却过着狗的日子;我是狗,却过上了真正人的生活。”

“只要有好处,就算当狗又有何妨?我不后悔!”

吴朋目光坚定地说道。

不久后。

宾客终于到齐了,然后宴会便开始了。

在宴席上,吴朋有幸得到一个坐的位置,虽然只是敬陪末座,但他仍然非常满足。

他看着桌子上的菜,仿佛刘姥姥初进大观园似的,整个人都傻眼了:

“这是汉白玉珍珠,一颗就要三两银子!”

“这是凤穿龙肚,由乌珍鸡和鲟鱼龙的龙筋熬制而成,这一小碗至少五两银子!”

“这是金龙麟,由专门豢养的药鱼之鳞烹饪而成,并且只取最精华的三块鳞片,一道菜至少要杀上百条鱼……只可惜这里只是次品,由除了三块精华鱼鳞之外的其他鱼鳞烹饪而成。”

每上一道菜,吴朋都会在心里默默地估算出这道菜究竟值多少钱。

吴朋越看越惊讶,同时有一种浓浓的自豪感——我能够参加这么高端的宴会,这说明我也是一个人物了!

念及至此,他更坚定了当初的选择,觉得给周升龙当狗的决定没错。

他开始更坚信这点。

然而有意思的是,这桌宴会的其他客人都露出不满的神色,心道:“这是哪里来的土包子?一副没见过世面的样子!”

“周府也太失礼了,竟然把他安排在跟我一桌,凭白拉低了我的档次!”

但吴朋却对此一无所知。

他并不知道,维持表面上的体面,也是他所向往的上等人的潜规则之一。

所以就算别人嫌弃他,也只会藏在心里,默默地看着他、鄙视他,就像是在看一场猴子的滑稽表演。

与此同时。

血衣盗和楚云悄悄地出现在周家的后院,在楚云的带领下,他们顺利地达成了目标。

蒙面大汉惊讶道:“这么轻松就摸进来了?他们也太松懈了吧,连一点防备都没有!”

“既然如此,兄弟们,今日合该咱们大发利市。”

“给我杀!”

“等等,别忘了我的玉髓续骨膏!”楚云提醒道。

“放心,忘不了你的,更何况这也是在给你报仇!”

蒙面大汉有些不满地说道。

“不,我的意思是,麻烦你尽快把玉髓续骨膏送来,我要先治好腿,然后站起来亲手杀了周升龙的家眷老小!”

楚云眼神狠戾地说道。

他现在太想报仇了,每个细胞都激动到颤抖,它们在渴望杀戮,渴望复仇,渴望鲜血……

而楚云想满足他们。

临门一脚时最迫切,那种迫不及待的感觉都快把楚云逼疯了,他现在就想复仇,现在!立刻!马上!

蒙面大汉咧嘴大笑起来,尽管被黑布遮住了,但楚云知道他的嘴现在肯定咧得很大:

“小子,不得不说,你取悦了我,我不仅会帮你取来玉髓续骨膏,还会把你的仇人都留着,让你亲自动手!”

楚云激动道:“多谢,我也会履行承诺加入你们的。”

“就算是血衣盗,只要你们肯替我报仇,我就肯替你们拔刀!”

“嘿……”

蒙面大汉嗤笑道:“我们可不是什么血衣盗,记住了,我们是黑风匪!”

“你们两个扶着他,然后帮他找到玉髓断骨膏,其他人跟着我杀!”

话落。

一群如狼似虎的家伙,争先恐后地冲了出去。

……

另一边。

吴朋狼吞虎咽地吃着东西,他的吃相很难看,甚至可以说粗鲁。

正因为如此,这桌宾客看他的眼神愈加不善。

但吴朋并没有察觉。

他正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他觉得他来到了梦寐以求的高端宴会,他被喜悦冲昏了头脑……

他现在很快乐,这就够了。

然而。

就在这时,一群凶徒突然闯了进来。

吴朋看到他们正在大开杀戒,刀剑刺入贵宾们的胸膛里,它无比锋利,轻而易举地刺穿了人体脆弱的胸腔。

然后就有人站起身反抗。

他看到一个光头壮汉猛地扑了出去,一跃三尺高,一看就是练家子。

“是他!王哥!”

吴朋心里激动起来,眼中闪过期待。

他认出此人名叫王进,是周府的护院头目之一,还是一名整劲小成的武者……他跟王进有点交情,在他的刻意逢迎之下,王进已经答应教他站桩了。

他本以为自己突破的机缘会应在王进身上,但没想到竟然会出现这样的变故,但是没关系,只要王哥解决了这群贼子,一切都会进入原来的轨道。

“王哥,一定要赢啊!”吴朋在心里祈祷道。

然后他便亲眼看到王进冲了出去,拼死斩杀了三名悍匪,然后被敌人蒙面的老大一刀砍死。

“他娘的,没想到还漏了一个,可惜了这几个兄弟!”

“唉,又要多出一笔抚恤金了!”

蒙面大汉摇头叹息道。

吴朋也不知道他究竟在惋惜同伙的死,还是在惋惜那些抚恤金,但他知道王进确实是死了。

那个昨天还被他请去喝酒,在他心里强大得想神一样的武者,就这么死了!

“这……这怎么可能呢!”吴朋讷讷地摇头道。

他只关注到王进,但事实上反抗的人还有许多。

然而。

这些人的下场并不是很好,他们都被凶悍的土匪们斩杀了。

然后便没人反抗了,在场的所有人都变成了待宰羔羊。

歹徒们在肆虐,他们肆无忌惮地宣泄着疯狂。

长刀凌厉,闪烁着冷冽的寒光,如一泓秋水浮现,清晰地映照出宾客们绝望恐惧的脸庞。

他们在尖叫,他们在逃跑,他们在哀嚎哭泣……

然后它染血了。

长刀上,斑驳的红色遮住了刀身,令吴朋无比惊骇。

却也令歹徒们更加疯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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