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昨晚的色诱,唐瑞发现,这对于然来说没有任何的诱惑力,所以,她又换了另一个招数。

她要给于然准备一顿晚餐。

从来没进过厨房的她,做事慌里慌张的,不是把酱油瓶给打翻了,就是把面粉糊得一脸都是。站在她一旁的于然实在看不下去了。

“出去。”

“不出去!”

于然皱了一下眉头,语气放缓了点:“这里油烟重。”

“哦。”

唐瑞乖乖地把厨房让给了于然。

望着他的背影,唐瑞嘴角微微上扬了起来,这个男人,帅得就像行走的精修照片,刀削一般的轮廓,笔直的身形,还有那双桃花眼,带着迷人的诱惑。

七年了,她长大了,而他似乎一直都没有变过,还是她印象中的那个清冷的小叔叔。其实,他也不过比她大七岁而已。

他高中毕业,她小学毕业。

他去了国外念书,说好的,每年的除夕都会回来,可是……一年又一年过去了,她从期盼变为失落。

于家的人送他出国后,仿佛在故意隐瞒他的消息。

所以,她不知道他在哪,更是找不到他,而他也从来不跟于家联络,甚至连一封信也没有。

姚妈说:“于然在进行特别训练,所以不能和家里联络。”

究竟是什么训练,要把于家的独子送到国外去?

于家是世代从商的,就单从老宅来看,保留了清朝时期的装潢,红木家具,老工艺梨花雕刻,还有于家女人们身上佩戴的翡翠首饰,无不透露着他们的富贵。

这些年,唐瑞一边等着于然,一边被白馥芳训练成了精通琴棋书画的大小姐,于家讲究门面,就连家里的佣人,都是经过礼仪培训而聘用的。

有时唐瑞住在老宅,总有一种穿越的感觉。现在,真的很少人能保留中国传统礼仪了。虽然她外表看起来,很符合白馥芳心里的大家闺秀形象,但是,她的骨子里,却是非常叛逆的。

用周清清的话说,唐瑞手里弹着古琴,心里却想着摇滚。

她,周清清还有黄莺组了一个地下乐队,为了怕白馥芳知道,她每次演出都是蒙着面的。因此,他们那个乐队,就被粉丝称为“蒙面乐队”了。

七年,足够使一个十一岁的小野丫头长成亭亭玉立的大美女,唐瑞的美是标准的骨相美,十分耐看,她眉眼如画,眼角尖而细,眼尾微微上扬。鼻梁山根高挺立体,鼻头圆润精致。白皙的皮肤能掐出水来,美眸盈盈,柔柔长发,是整个学校男生的梦中情人。

追她的男生,毫不夸张的说,可以排长队了,可是,她都不稀罕,因为她在十一岁时,这颗心就已经属于另一个人了。

终于,在她等到的第七年,有了于然的消息……

通过定位,她大概知道他所在的地方——海外。于是,她买了机票,第一次坐了飞机,飞向异国他乡,也是第一次怀着忐忑的心情奔向了她的“爱情”。也幸好,她很早前就签了证,才有了这么顺的一次追夫。

姚妈发现她不见了,又发现她的身份证和护照都不见了,就推断出她去找于然了。就通知了于然。

如果于然再晚点到,唐瑞估计要被遣送回国了。

因为,一下飞机,唐瑞就慌了,因为她完全不知道于然住在哪,就是因为想见他,所以凭着这股傻气上了飞机。

她并不是一个没有头脑的女生,可是一碰到于然,智商都是负数了。

于然找到她时,她蹲在候机厅的一个角落里,她已经饿了二天了,实在没有力气再应对工作人员了。

当她听见于然喊她:“唐瑞。”

她抬起了湿漉漉的眼睛,那一刻,所有的辛酸都化成了激动,她扑向了他,紧紧地搂住他的脖子,说:“我终于等到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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