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凯谦也觉得挺有意思的,原来人妖表演真的是妖在表演啊!难怪那么柔弱、柔软、柔情!

中国人造字挺有意思的,比如说妖,从女从芺,芺,异草也,什么是异草,就是希奇少见的草,再详细点解释就是美妙的、美丽的、能够吸引人的,也就是说丑的或者说变装都成不了美丽的那些,人们一般称之为怪,意思是心惊,又土。

他们合称妖怪,但显而易见的,相较而言人还是更喜欢妖而不喜欢怪,所以你看话本小说里有娶狐妖、蛇妖的,有娶熊怪的么?虽然他们是一类生物,但是谁叫你不能变得美丽一点呢?因此被分开也是应有之意。

暹罗故地盛产人妖,已成风潮,甚至他们自己都承认了,努力做出一副世界大同的景象,很是吸引了不少人前去猎奇。

丁凯谦是被雷宇拉去的,这片地儿随时佛门重地,但受原始信仰影响也四处都是鬼怪的传说;而以佛道两家这几千年打出来的香火情,兄弟情,倒也没谁来找麻烦,甚至还有还俗的和尚引路呢。

说来也不奇怪,毕竟在佛门眼中,肉体不过是个皮囊,大乘佛法尤其重心,坚信心无垢,身就无垢,也不知道算不算自欺欺人。

有一向宗的案例在,说实话,丁凯谦觉得有点不敢置信,不过想到一向宗那些人的尿性,看看暹罗这千多年的痕迹,不得不说,人和人还是不同的。

当然,以上只是丁凯谦的瞎猜,毕竟他对佛门没有深究,他对自己的家门都没有研究好呢,哪有心情去研究别人。

再说研究教义区别,哪有研究人妖来得好,对吧。

说实话,酒吧,尤其是人妖酒吧的气氛相当不适合丁凯谦,毕竟灵感加强的后果就是香臭都清晰可闻,封闭灵感又会丧失抓鬼的机会,相当的选择困难。

金丹一成,可延寿保青春壮能力的广告词,那是相当的吸引人的,导致了他的每一分横财都落入了奸商手中,日子过得拮据啊,都没多少闲心去欣赏风景了!

“哇喔,你眼光可真好?那美人儿可是相当的劲爆!”原产地为泰国,拗口的名字丁凯谦只记得了一个甘字的花和尚一脸猥琐的对雷宇说道。

“是吗?你们有兴趣,要不今晚我请?”丁凯谦一脸笑意的凑过去说道,就不知道当发现你眼中婀娜多姿、厚薄适宜、长腿嫩肤的美女是条波利犬会咋样,难怪长发飘逸。

毫无疑问,雷宇就比他明智些,至少会用审视的目光打量着他,“有什么问题?”

“呵呵!”递过去一个眼镜。

“哇靠!这是什么?照妖镜!”

“哇!”突然接过一看的甘吐了出来。

“没事吧,不过是丑了点,也没丑到那个地步吧,说实话,仔细瞧瞧跟某些人也差不了太多啊!”丁凯谦一脸诧异地说道,无非是大点,这狗既然有人养,好歹还在审美接受在底线之内好吧!

“没事没事儿,可能他只是喝多了,我们先走吧!”望了正走来的服务人员,丁凯谦果断决定叫他俩离开了,毕竟给人家搞了一地邋遢,要是叫自己收拾那就渗人了。

至于拿妖怪,这种存在在世界上其实并不少见,所谓斩妖除魔什么的,就跟人在野外遇到野狗一样,就看你有没有需要了。这等小妖,总体价值不大,只要不伤人命,除了正义感爆棚的中二少年,一般情况下无视就好,当然如果他价值大另说,比如修成了妖丹。

没错,修士就是这么现实,之所以提出斩妖除魔的口号,说穿了就是因为妖魔利润比较大,给自己一个正义的口号而已;当然一个巴掌拍不响,妖魔往往自诩比人强,很多家伙无视甚至视人类为食也是一个重要原因。

……

这只是一个小小的插曲,总体来讲泰国之行还是蛮不错的,虽然他们由于心理阴影,再也没去见识过那传说中形形色色的酒吧,而是奔走于各种风景之间,一旦放下对收入的渴求,丁凯谦还是过得挺愉快的。

当他看到那位罗萨·马森团长的时候就更愉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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