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头鹿真大,有角应该是公鹿,那应该有鹿鞭吧!?”

“嗯??”

前些日子堂弟王虎家的苞米地被野鹿光顾了,连吃带祸祸,一亩多的苞米地全完了,气的三婶子当场大哭,心疼啊!

1986年,这個包产到户没几年的年代,粮票,布票,肉票等各种票证还在大行其道,粮食真的是太宝贵了,简直就是命根子!

三婶子有气没处撒,作为儿子的王虎就倒霉了,犯了个小错就被三婶子一顿收拾,笤帚疙瘩抽在身上可疼可疼了。

王虎不敢怪罪他亲妈,所以就把怨气撒在了这头鹿上,狠狠地踹了野鹿一脚。

“三叔,你的猎枪是啥牌子的?我能看看不?”

王远重生前在一家狩猎场工作,也叫王远,见过的枪支无数,他自己本身的枪法也很好,但却对现在三叔手里的枪没有印象。

“看吧。”

三叔把猎枪递给王远,说道:“这是巩造九八式步枪,长1.2米,重8斤,弹容量5发,打7.92毫米的子弹。

当年为了得到这把步枪,真的是废了老鼻子的劲了。”

王远是个喜欢枪的人,感觉一枪在手自信心就会蹭蹭的往上涨,做人做事也会更加的自信昂扬。

但在后世的中国,想合法拥有一把枪真的太难太难了。

抚摸着冷硬的枪身,王远目露痴迷之色,心中暗道:

“虽然这个年代缺衣少食的,但也有一些后世比不了的地方,比如私人可以有枪,可以打猎,以及遍地都是机遇!!”

林木深深,虫鸣鸟唱,有一些草爬子在草叶上爬来爬去,看的人头皮发麻。

不再停留,三叔拿着猎枪走在旁边,堂弟王虎和王远抬着野鹿往山外走去。

三个人都非常兴奋,在这个缺少油水的年代能猎到一头鹿,那真的和过年了一样啊。

这段时间王远已经完全吸收了前身的记忆,在度过了一段谨小慎微的日子后,他开始考虑一个严肃的问题——要怎么赚钱。

在后世,白面馒头和大米饭都是非常平常的东西,但在这个年代却是非常珍贵的东西,很多人想吃都吃不上。

至于肉?

虽然这个年代的猪肉是1块钱左右一斤,看似很便宜,但王远发现肉的价格实际上是贵的离谱。

城市工人一天只能挣2~3块钱。

农村人就靠着种那点儿死烂破地,累死累活的恐怕一天也挣不了1块钱,一对比就会发现猪肉的相对价格非常非常高。

三人又往前走了一段距离,快要出山林了,突然,三叔大声叫住了王远和王虎:“别动!!”

“啊?咋滴啦?”

王远和王虎吓了一跳,抬着野鹿的他们停下脚步回头看去。

“看你们的前面!”

“嗯?”

王虎走在前面,听了他爹的话后往前仔细一瞧,瞬间惊出一身冷汗。

只见前边的草丛旁边儿有个非常不起眼的小坑,浮土点点,上面有几粒散落的麦粒,仔细观察可以发现周围的铁圈儿。

那里竟然隐藏着一个捕兽的铁夹子!

要是一脚踩上去,轻则皮开肉绽,重则骨头都可能折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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