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朝朝带着彩云上街,本想着买些迷药或者什么粉的东西,也好到时候有备无患。
无意中看见了屠夫在卖羊肠!
她忽的想起了自己前世那把上百万的吉他,如今不知蒙了多少灰尘。
这样一想,她下手就买了一把羊肠,看的彩云目瞪口呆。
“小姐,你是想吃羊肠吗?”
林朝朝嫌她什么都不懂,不愿搭理她。
上一世,他玩坏的吉他没有几百也有几十了,大卸八块也是玩儿的不亦乐乎,自然知道羊肠能做琴弦。
“做一把吉他,本小姐想自己的乐器了!”
彩云以为林朝朝是想家里那把生了锈的古筝,笑道:“以往不见小姐碰一下古筝的,如今怎的还自己想做一把了?买一把不就行了,小姐也不会弄这个!”
林朝朝挑了挑眉,不置可否。
原身当然不喜欢那些东西,可她林朝朝不一样。她从小出身富贵,钢琴吉他是她的必修课程,而且自己还挺爱音乐,往往对着自己那些个小男朋友弹一曲,能勾的他们魂不守舍!
握的吉他多了,也就逐渐懂了什么样的材料,才能制作出一把上好的吉他。
林朝朝回的有些晚,进屋时,七夜已经帮着白承恩煮好了晚饭。
啧,这书生果然贤惠!
林朝朝看着那忙出忙进的身影,嘴角悄然勾起了一抹不易察觉的弧度。
“小姐,今日怎么这么晚才回,是遇到什么事了吗?”
林朝朝接过七夜递来的水盆,洗了把手,转头给正要开口回答的彩云使了个眼色。
“自然是发现了个好玩儿的地方,带着彩云一起去了呗!”
白承恩嫌恶的瞪了她一眼,兀自坐下吃饭。
林朝朝勾了勾唇,不用想都能猜到这书生想的是啥!
七夜抿了抿唇,目光移向彩云,有些不确定:“所以,好地方究竟是哪里啊?”
林朝朝看在眼里,心里却乐开了花。
“七夜啊,你都知道我是个什么样的人,何必多问,心里有数就行了!”
七夜默默垂下头,应了一声,吃起饭来。
“我回屋吃!”
白承恩阴着脸,在自己碗里夹了些菜,起身气呼呼的走了。
“那什么,”七夜放下筷子,吞吞吐吐,“我也……”
“得了,想什么呢,去那种地方,彩云就是个看门的,你着什么急!”
此话一出,门外就传来一声瓷碗破碎的声音,还夹带着白承恩的恼羞之言:“不知羞耻!”
林朝朝回过头去,只见那人已经推门进了屋中。
林朝朝无语的勾了勾唇。
这书生一向都看她不顺眼,尤其这档子事,更是入不了他的眼的,就是听到也能让他气愤到半死。林朝朝暗戳戳的想:知道他听不惯,提出来气死他,谁叫他不知好歹!
七夜默默扒着碗里的白饭,抬头看了眼一脸不以为然的彩云,心下佩服。
果真是不一般的主子奴才,林朝朝说什么彩云就听什么,忠心耿耿,不带一丝杂质。
“县主,明日你若上街买东西,带我一同去呗!”
“那谁看着白承恩?”
“不然就带他一起吧,我看他一个人待在屋子里,挺孤独的,若一直这样下去,怕是会憋出病来!”
林朝朝抬了抬眸,放下碗筷:“行吧!”
第二日,几人便一同上了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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