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衡把父母双亲的尸体埋了,又用鲜血淋漓的手指写了一座墓碑立在坟前。
曹昂伸手把那都伯叫过来,吩咐道:“给我拿下!”
“大公子,”那都伯一阵惊慌道:“小人找到尸体有功,为何要抓小人?”
曹昂拿出一把匕首交给郑衡道:“刚才我小试了一下,此人当时必然参与过屠戮你郑氏坞堡。
一个人犯下过错,决不能因为他放下了屠刀,便能将罪过一笔勾销。
我也不包庇他,你想要为家人报仇,我不拦你。”
那都伯愣了愣神,随即高声吼道:“冤枉啊,大公子,小人只是想早些回去,碰巧找到了而已。”
“冤枉?”曹昂冷笑道:“这尸身扔在那小山之上,而且上面还有腐烂的树叶和树枝,显然有人刻意覆盖过。
尸身藏的如此严实,若非你当时在场,怎么可能直接就奔那小山而去?”
“我……”都伯一时语塞。
郑衡眼睛中快要喷出火来,接过曹昂递过来的匕首,一步步向那都伯走了过去。
可是刚走了一半,郑衡手中匕首突然当啷一声掉在地上,对曹昂悲戚道:“此人当时身为蛾贼,屠杀我家人,固然有错。
可如今他已然成为官军,我便不能杀他了。”
“你真的确定放过他?”曹昂诧异道。
郑衡长叹了一声,默然无语。
曹昂摆摆手,示意把那都伯放了。
这时曹纯则对旁边招了招手,叫过来一个从老家招募来的亲信军兵,看着都伯离去的背影低声吩咐道:“找个机会,暗中除掉。”
曹昂已经当面想要杀掉这个人,虽然后来又放过了,但他必然已经对曹昂怀恨在心,留着也是个祸根。
这样的人,曹纯自然不能留着。
这时,郑衡稳定了一下情绪,对曹昂道:“大公子如此费心费力帮助在下,是否想让在下将家中惨变,公之于众,从而激发世人对蛾贼之恐惧,以方便征粮?”
曹昂点了点头。
看来这书生一点都不迂腐,一眼便看穿了他的心思,他随口反问道:“这都是事实,难道不行么?”
“当然不行,”郑衡摇了摇头道:“我郑氏书香门第,耕读传家,名声比性命还要重要。
所谓家丑不可外扬,若我把全家女眷清白有损之事传扬出去,恐历代先祖于九泉之下也难以安稳。
所以大公子尽心竭力帮助,在下感激不尽。
您想要我项上人头也随时可以拿去,但宣扬之事,恕难从命。”
曹昂听了这话,顿时傻了眼。
这书生竟然怕丢人。
可是他废了这半天劲,不就是想让郑衡出头,把蛾贼的恶行揭露出来,以逼迫豪绅们纳粮入约?
这时曹纯在旁边已经笑的肚子疼了,小声道:“大郎,你以后还是别出谋划策了,看来你所谋划的计策都很难成功。”
“一边儿去,”曹昂没好气的瞪了曹纯一眼,“最烦你这种幸灾乐祸之人。”
“大公子,”郑衡这时突然道:“我郑氏以《公羊春秋》传世,这在天下都是有名的,故而我宗族中子弟,大都被各豪绅府邸聘为族学先生。
在这东郡各坞堡中,有三分之二的西宾皆为我郑氏子弟。
我虽不能对全郡百姓宣扬家丑,但是我却可以为了大公子面见各位豪绅家主,劝他们纳捐,莫要走我郑氏覆辙。”
其实这郑衡回来之后,本有机会回到坞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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