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林奇抽完最后一口烟,准备探头看看汽车有没有来的时候,不远处的灌木丛里却传来了悉悉索索地声音。

声音并不小,但雨势太大,打在铁轨和石滩上的声音直接盖过了灌木丛里的动静,换做旁人是铁定听不见的,只会把这些动静归咎在花栗鼠身上。

然而自打经历了那次意外后,他的感官对某些金属制品就特别敏感,不知道这算不算是一种功能。

其中夹杂着两声子弹上膛的机扩声,被完整地传入了耳中。

‘灌木丛里有枪手?!’林奇瞬间头皮发麻,原主记忆中遇到过最凶恶的歹徒,也就是那两个活埋自己的黑帮爪牙了,可即便如此,人家也没用枪。

喷子这玩意,一打一个窟窿,比活埋直接多了。

‘上来就动枪,明显是有预谋的暗杀!’

‘黑吃黑吗?不至于吧!’

能做走私生意的,哪个不是背靠大山?抢了也就罢了,如果杀人,那就是宣战了。

这又不是货源之争,仅仅为了几箱酒,逻辑上完全说不通。

他这些日子从迈尔斯那了解了不少关于走私烟酒的事,这种一本万利的生意向来掌控在大型黑帮手里,那家伙,进起货来都是整车皮的往城里运,嚣张至极!哪会看上这些小虾米?

即便是个别二道贩子,也同样有大帮派的背书,不是阿猫阿狗就敢抢的!

林奇现在很烦躁,他知道今晚的交易必然是黄了,可同时又庆幸这场大雨,如果不是为了躲雨,自己或许已经被人顺手干掉了。

‘妈的!那可是75美元啊!只要把它们拉回邮局就行了,轻松抵过母亲洗上百件衬衫的钱!’

虽然与那个女人尚未相见,但不妨碍他虚空尽孝。经过前几次的交易,林奇已经赚了近200美元!

要知道,即使是在这个消费暴走的年代,华人洗衣工的年收入也不过在200元上下,不是她们不够勤快,而是没那么多衣服,市场有限...

75刀,还不用缴税,这让林奇极为不甘,可又没什么办法,他现在连动都不敢动,只能尽量压低身子,不发出声音。而就在他想着如何保命的时候,一辆黑色的福特T型轿车,摇摇晃晃地向约定地点驶来。

他大骂晦气,上一秒还祈祷着对方放鸽子,兴许杀手等的不耐烦就放弃了,结果没想到打脸来得如此之快。

‘生意人还真特么守时!万一发生火并,自己被流弹打死可就太冤了!’

估算着各种情况下的逃生概率,视线却透过草丛,时刻观察着交易现场。

‘最好的机会就是等双方一交战,就立刻趁乱逃离!’

然而计划赶不上变化,想象中的黑帮火并根本没有发生,那种电影里,双方躲在掩体后互相对射的画面,终究只是导演们为了票房的一厢情愿罢了!

事实是:杀手压根不等汽车停稳!直接就冲出灌木丛,举枪射击了!完全不考虑准星的问题!

果不其然,车身上连续迸射出点点星火,子弹全部脱靶,但两人却像是早已料到,冷酷的表情没有丝毫波动,照旧一边射击,一边靠近。

第二枪,

第三枪,

由于T型车的半敞篷设计,四枪之后,子弹成功击中司机大腿,对方也惨叫着滚落到车外。

直到这一刻,林奇才明白了北美杀手的风格。

他们打开始,走的就不是暗中瞄准,然后一击毙命的路子,而是容错率更高的“突袭加火力压制”。

至于准星?

那每一粒火星子不都是在瞄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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