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人散去,威尔逊回了租界,下属正等着他。

“怎么样?看见人往哪里去了吗?”他早就吩咐了人,熹白一走就跟着他。

下属羞愧地低下头,“没有,跟丢了。”

“废物!跟一个普通人都能跟丢!”威尔逊大怒,气得不知道该说什么。

“在哪里跟丢的?”

“普陀街。”

“去给我彻查那条街!务必给我查清楚他的真实身份!”

结果,还没等他查出来熹白的身份,租界举办的文化沙龙上,他被熹白怒怼的事情就已经传遍了整个沪城。

威尔逊颜面扫地,租界名声扫地,而熹白的名声却越来越大,都深深被他不惧权势的言论、捍卫华国的气节所折服。

可是说,这次,又是熹白踩着他们租界的脸风光了一把。

威尔逊气得牙痒痒,可把沪城都快翻过来了,都没有找到熹白这个人,就像是凭空消失了一样,但每周还是能准时准点地看到熹白的文章。

真是撞了鬼了!

西三街,一家不起眼的小酒馆正开着,看着冷冷清清的,没什么生意,伙计趴在桌上,有一搭没一搭地打着盹。

穿着墨色长衫的男人走进去,宽大的帽檐遮住了他的半张脸。

伙计见有客来,立马站起身来。

“客官,您要点儿什么?”

“半碟茴香豆,一碗红烧肉,两壶女儿红。”男人声音低沉。

伙计眼神闪了一下,然后堆着笑脸道:“好嘞,您稍等。”

他掀开帘子,进了里间,不一会儿菜就上齐了,不过几分钟,里间忽然出来一个人,穿着黑色马褂,戴着小圆帽,脸上挂着和善的笑意。

“掌柜的。”伙计向他点头示意。

掌柜点点头。

他走到男人对面坐下,伙计见状走到了门外站着,一边吆喝着一边左右看看。

一刻钟后,男人离开了酒馆。

他一路小心地回到了沈公馆,摘下帽子,恭敬地低下头,“三爷,我回来了。”

沈秋白看完今天的沪城日报,露出些笑意,“这位熹白先生真是个妙人。”

明嘲暗讽,一阵见血,是真正以笔为刀刃的文人。

他看着卸掉伪装的林衡,“老家那边说什么了?”

“刺杀的任务上级让我们暂缓,最近动作太频繁,怕有危险,让我们一切务必小心行事,另外,上次那批药品在前线起了大作用,上面说能不能发展一下药厂的老板,也就是许小姐。”林衡一一汇报道。

沈秋白点点头,“看来,上面的想法跟我是一样的,都觉得许小姐是一个很值得发展的人,她有能力,也有一颗爱国的心。”

“告诉上面,我会想办法试试。”

林衡点点头,“对了,还有一件事。”

“什么?”

“上级让我们联系一下沪城这边的的一位地下成员,联络方式和时间都给我说了,他的代号是夜莺。”

“夜莺?”

“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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