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夜风雨!

第二天天还没亮,萧凌云便醒了过来。

看着身旁熟睡的佳人,萧凌云轻轻吻了吻她的额头,然后小心翼翼起床穿上衣服。

简单洗漱后,萧凌云拿上包袱悄悄出了院子,三步一回头地往大同城赶去。

萧凌云以为佳人还在熟睡,实际上,林汐早已醒了过来。

望着萧凌云渐渐远去的身影,林汐摸了摸自己的肚子,眼中闪过期望的神采。

一个多时辰后,萧凌云赶到了大同城北门外,稍稍一打量,萧凌云便发现有不少像他这样背着包袱的青年在这里集结。

萧凌云找了个面相憨厚的青年打听情况,然后静等秦鸿到来。

快要临近晌午的时候,秦鸿的亲近随从带着几个老兵押送兵器铠甲赶了过来,督促众人赶紧换上兵器铠甲并列好队形。

作为刚入伍的小兵,萧凌云暂时不够资格穿铁扎甲或锁子甲,只能先穿棉甲。

兵器方面则是任选,萧凌云擅长弓箭,选了一把拉力为一石六斗的牛角弓。

为了近战防身,萧凌云又选了一把戚刀。

戚刀全名又叫戚家刀,它以百炼钢做刀身,纯钢做刀刃,整体刚柔并济,既有了倭刀的锋利,又不像倭刀那样容易被砍断。

本来萧凌云还想选一面盾牌,可惜它太笨重了,拿着它行军非常消耗体力,到时候反而影响萧凌云擅长的箭术发挥。

新兵们选好兵器铠甲没多久,便在老兵的招呼下开始排列行军队形。

秦鸿这次一共招募了两百家丁亲兵,所有人排成两列的纵队,远远看去倒是有一丝威武雄壮的味道。

当然,这只是表象而已。

这支家丁亲兵还没有经过训练,有的只是空架子,如果立马上战场跟‘送菜’没啥区别。

直到晌午过后,秦鸿才骑马姗姗赶来,看他油光满面的样子,定是刚吃了一顿丰盛的践行宴。

秦鸿扫了一眼属于自己的家丁亲兵,见他们站的队形还算齐整,脸上露出满意的笑容。

在看到队伍中的萧凌云后,秦鸿向萧凌云微微点头示意,这让萧凌云对秦鸿心生不少好感。

一切准备妥当,随着秦鸿一声令下,两百多人的家丁亲兵队伍开始向镇羌堡赶去。

由于是非战时行军,秦鸿一行人行进的速度并不快,到晚上安营时也才走了不到三十里。

到了第二天,行进速度更慢了,这倒不是众人走不动,而是秦鸿打算边赶路边练兵。

在这个过程中,参加过现代军训的萧凌云表现十分出色,很快就脱颖而出。

秦鸿本就很欣赏萧凌云,现在见他表现出色,立马提拔他为统领十人的什长。

按照大明的军兵制度,军属卫所的军官从小到大依次为,小旗—总旗—百户—千户—卫指挥使—都指挥使,由五军都督府统辖。

兵属营的军官则大为不同,从小到大依次为什长—队长—哨官—把总—守备—都司—游击—参将—副总兵—总兵,由兵部统辖。

萧凌云获得的虽然是最低级的军官职位,但也令其他新兵羡慕不已,接下来的时间里,他们也开始积极训练,这让秦鸿更加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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