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令牌打开石门,扑入李清风鼻腔中的是饭菜的香气。

原来不知何时已经有人将饭菜备好给他送到了房间中。

四菜一汤,还有一整木桶的米饭,看着令人垂涎欲滴,而且都使用了灵米灵肉,令李清风垂涎欲滴,食指大动。

“好!这些食物,正好带回去与韩月共享!”

李清风并没有直接坐下开动,而是将这四菜一汤小心翼翼的收入储物袋中,毕竟自家妻眷还在饿肚子,他不能只想到自己。

时间过得极快,李清风与前来换班的狱卒交接,然后便径直往家中赶去。

映入眼帘的是破败无比的街道,走上满是坑洼的路面,那坑洞中到处都是血水残肢,臭味扑鼻。

路边,一个缺了胳膊,无家可归的百姓正靠在街角哀嚎,从他身边经过的一个身着绫罗绸缎的富贵公子摇摇晃晃的,显然是吃醉了酒。

不知是醉酒的缘故还是对方装作没有看到角落里躺着的百姓,这公子哥竟然一脚踩在他蓬乱的头发上,磕的对方满头是血。

“哎哟!”

百姓惨叫一声,却迎来那位公子哥的怒骂:“呸,哪来的死穷鬼?脏了我的鞋,败了我狼少的兴,你担得起罪吗?”

“是是是,是小的不对!”

那百姓不仅没有怒,反而一声声的给那叫狼少的公子哥陪起了不是。

“去你的,你什么东西?也配给我家公子赔罪!江城乱了就乱了,怎么你这种蟑螂寄生虫也能活下来?”

狼少一旁的恶奴也是咬牙切齿,怒目圆瞪,手上的铁棍一下下抽在百姓身上,疼得对方惨叫连连。

“不过是一个没修为的人,活着终究也只会惨叫扰民!去你的吧!”

另一个恶仆附和一声,一脚踢在那百姓的肚子上,后者疼得身体卷的像只大虾。

李清风看着这一幕,眉头凝成了一个“川”字。

先前在牢头听说春风阁老鸨售卖姑娘回血,这显然是某家的纨绔子弟出来寻红颜呢。

可是寻红颜就寻红颜,这街角失了胳膊的残疾人又惹了他什么?

“天道当真以万物为刍狗!”

“只是任由万物自生自灭,当真公道乎?”

李清风脸色不禁阴沉下来,然而他终究是没有轻举妄动,此人敢在江城如此萧条破败之时大摇大摆的穿着绫罗绸缎出现,还自称狼少,想必和苍狼商会关系匪浅。

那么暗中必有高手保护这位狼少。

李清风用神识探查周围,果然找到了好几处可疑的气息。

附近闹不好有筑基期高手。

因此,他忍住施展易容术然后好好教训一顿这个公子的冲动,沉着脸继续往家赶。

然而忍一时越想越气,退一步越想越亏,李清风一路都没什么好脸色。

推开门,韩月正在院中练剑。

“月儿,看我带了什么回来?练功一天累了吧?”

看到自家的这位美娇妻,李清风终于一改阴沉的面色,微微一笑,将储物袋中的四菜一汤放置到桌子上,饭菜还冒着热气,香味瞬间扑满整个大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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