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人闻声,心道:

好家伙,别人作一首,那小武夫却一口气连作三首。

还取了个这样的名字。

邹文才冉冉读起来:

“其一首:

浮香绕曲岸,圆影覆华池。

常恐秋风早,飘零君不知。”

邹进士话语落下,在场宾客除了大字不识几个的罗平安外,皆是呆愣在原地。

不待众人发表感言,邹文才道:

“其二首:

锦带杂花钿。罗衣垂绿川。

……

愿君早旋返。及此荷花鲜。”

宾客们受到二次暴击,一个个呆若木鸡。

他们再次被诗词所惊艳。

邹文才继续声情并茂朗诵起来:

“其三首:

世间花叶不相伦,

花入金盆叶作尘。

……”

宾客们的心灵遭到第三次暴击,一个个都头皮发麻。

“天降大才,天降大才啊!我大乾诗坛有救了!”

“这苏步,如此诗才,定将名动文坛!”

“我仿佛看到,一颗文坛巨星冉冉升起!”

“今夜,我辈能听闻如此新鲜的第一手惊艳诗词,实在是三生有幸!”

“……”

回过神来,大家不约而同的大赞不已,大拍马屁。

更有甚者,泪流满面,他是真爱好诗词啊。

众人对苏步的怨气早已消失的无影无踪,取而代之的是佩服。

“我等身为文坛中人,出现如此佳作,还是一连三篇,自然要将其尽快宣扬出去,让文坛中人都知晓。”

“对,此乃诗坛幸事,我等要如那勤劳的蜜蜂,尽快宣传。”

“邹进士,告辞!”

“告辞!”

诸多打茶围的文人骚客们散去。

罗平安看到这一幕,挠了挠耳朵,颇为不解。

几首诗而已,有必要这样激动吗?!

作为粗鄙武夫,他自然不懂文人雅士对美好诗篇炽烈的热爱。

忽的,罗平安想起,死党要在女神十四娘的温柔乡中度良辰,而自己却孤孤零零一人坐在这里,不禁有些伤感起来。

“罗公子,您跟奴奴来这边。”一道清脆女声响起。

罗平安抬头看去,只见一位颇有姿色的侍女走上前来,拉起他的大手:“姑娘……”

“长夜漫漫,苏公子怕您无聊,我家小姐特让我来服侍您。”侍女柔声道。

罗平安颇为感动:好兄弟,没有见色忘友啊!

……

花魁闺房。

美艳不可方物的十四娘,已经弹奏完一曲,依偎在苏步怀中,给他投喂精致美食与美酒。

花魁娘子直接被苏步的《咏荷三首赠十四娘》所征服。

苏步对这一点,并不意外。

花魁们以歌舞表演为生,其表演效果好坏,直接关系到她们的收入、生活处境。

演出效果取决于演技和所演唱的诗词,演技靠个人的勤奋和天赋,而诗词则靠文人才子们。

花魁为使自己的表演吸引观众,往往主动向有才华的文人才子乞诗词,希望不断获得他们的新作,使自己成为最初的演唱者,以给听众留下全新印象。

同时,他们也希望通过诗词才子,在诗词中对自己的赞赏来提升名气。

而苏步今日所作三首咏荷诗,正好印证了这一点。

随着诗篇传开,十四娘的名气也会大涨不少。

苏步思及此,想自己会不会被那些来听曲的宾客们恨上?

毕竟,花魁名气大了,入场费也会水涨船高。

苏步边吃边询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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