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罗锋给你开门的时候,是不是说了什么话?

答:我想想。好像是说了一句。

问:好好想想,说了什么?

答:他好像问我,为什么才来?

问:我们知道了。卫小宝呢?说说杀他的过程。

答:那个变态更该死。你们肯定看到了他屋里的女式内衣,偷拍女生裙底,划那些穿露脐装的女人,还拍了视频拿回来慢慢看。都是你们这些无能的警察纵容了这样的变态,清理垃圾的事,你们干不了,我帮你们干。不用谢我。(大笑)

问:笑什么,有什么可笑的。警方一直在侦破这个案子,我们从来没有放弃过。具体说说杀卫小宝的过程。

答:那个变态家的水一直是我送的。

问:注意你的用词。

答:是卫小宝。我一直给他家送水,偶尔看到了他手机上的视频。前些时,我杀了王宪民和罗锋,卫小宝这种货色就更该死了。那天,他又让我送水。我跟着他进来,他一转身,我用右手抱着他的头,左手一刀下去,他就倒在地上了。我把门关了,把他翻过来,把他的衣服撩起来,在他肚子上划了一道口子。这就是他欺负女人的代价。

问:除了这些,你还做了什么?

答:我用他的血给他画了红嘴唇,还找了一个胸罩放在他身上。

问:杀人时戴的手套和鞋套在哪里?

答:鞋套是一次性的,是送水公司提供的,每进一个客户家,就用一付,有时一付也会用一天。手套也是一次性的,也是公司提供的,帮客户开启包装时用的,用完就扔。不过,我把杀人用过的手套和鞋套都烧了,冲在了马桶里。

问:杀人的时候,你不害怕吗?

答:杀王宪民的时候有点害怕,后来就不害怕了。最后,割开卫小宝肚子的时候,红色的血液喷出来,那种感觉很爽。

问:说他是变态,你不也是个变态吗?

答:我无所谓,你随便说。

问:(指认死者)死者是不是这三个人?

答:是。

问:(指认衣物)这件皮衣是不是你的?

答:是。

问:(指认凶器)这把美工刀是不是你的?

答:是。

问:签名是不是别人教你的?

答:是。不,不是。是我自己想出来的。

问:还敢狡辩。你看看这三张照片。这些字都是你写的吗?

答:是。

问:胡说八道。王宪民案现场的字母是有连笔的,那是英文。你写得都是汉语拼音,汉语拼音什么时候需要连笔了?小学都没毕业,你什么时候会写连笔的英文了?三张照片上字迹都不一样,后两个案子的字体和你刚才写的字体是一样的,那些才是你写的。说!第一个案子里的字母到底是谁写的?

答:好吧,我说。其实我也不知道是谁写的,我没有见过他。

问:你最好老实交待。

答:我真不知道,我真没见过他。那是杀完王宪民的第二天,我突然接到了一个电话。他说,他看到了我做的事情,说我逃跑的路线选得不错,但还是太粗心了。现场留下了脚印,还没有把王宪民的手机拿走,因为上面有送水电话,警察可以找到我。有人见到了我杀人,我本来很恐慌,但也没有办法,只好听他说下去。他说,他已经帮我清理了痕迹,还说我没有什么错,而是帮社会清理了垃圾。今后再做类似的事情,一定要戴手套和鞋套,清理一切可能被发现的痕迹。他还告诉我,只要我愿意,可以继续做下去,他不会揭发我,还会在需要的时候帮助我。他说,一定要留下专属于自己的签名。他问我叫什么,我说叫庞贵。他说就写名字的第一个拼音字母。他还说,他已经帮我把名字写了,让我今后再行侠仗义,一定要写上自己的名字,这是我给自己留下的荣光。我觉得他说得很对。

问:所以在杀罗锋和卫小宝的时候,你按照他的方法做了。

答:是的。

问:烧掉手套和鞋套也是他教你的?

答:那倒没有,不过与他有关。他让我消灭证据,所以我就烧了手套和鞋套,反正公司里手套和鞋套有的是。他提醒过我以后,我拿走了罗锋和卫小宝的手机。

问:为什么不把皮衣烧了?

答:下次干活还要穿。

问:穿着带血的皮衣作案,你不怕别人发现吗?

答:我已经擦过了,看不出来。皮衣是黑色的,不容易发现。再说我是干活的,谁会在意我们穿什么。

问:你不觉得自己很残忍,很冷血吗?

答:谢谢夸奖。衣服和刀上确实都有血,但我喜欢闻那种味道。(大笑)

问:那个躲在幕后的人教你杀人,你不觉得他是个人渣吗?

答:(生气了)我不许你这么说他。他是一个了不起的人物。

问:你们都是人渣。

答:放屁!你们这帮废物就不是人渣吗?(两旁警察控制住了他)

……

从庞贵的审讯中得到了第三人的线索,这个人是真实存在的,他是用王宪民的手机给庞贵打电话的。彭鹰想定位王宪民的手机,黄一为说:“算了。手机应该已经扔掉或者关机了。”查过之后,和黄一为说得一样,果然关机了。

黄一为很清楚,他遇上了一个劲敌,而且那个人很可能针对的是他。依照庞贵的供词和那个神秘人物的行为逻辑推断,庞贵对pg两个字母的说法是不可靠的。那个人给庞贵打电话的时候,王宪民案已经报案了,字母已经写好了,而他不可能提前知道庞贵的名字,因为时间不对。他在给庞贵打电话的时候,才知道了庞贵的名字。这可能是个巧合,庞贵名字的首拼正好是pg,他才顺水推舟,让庞贵写pg的,所以pg绝不是庞贵的名字首拼。实际上,庞贵说的是实话,因为他根本不知道指点他作案的人是什么人,他对那个人只是一种盲目的崇拜。那个人甚至能够控制和指挥别人作案,社会危害太大了。

韩文君打来了电话,结果与他预料得相同。罗锋案和卫小宝案的字母确实是庞贵写的,但王宪民案的字母与李筱薇案的字母是同一个人写的。黄一为想表示感谢,在对话栏写了谢谢,发了出去。他还想写“爱你”或“想你”的话,有点不好意思,犹豫了半天,用了一个想你的表情发了出去。虽然没人看到,黄一为还是向周围看了看,而在信息的接收端,韩文君正在羞涩地笑着。

黄一为在办公室的白板中间写下了一个英文单词“nobody”,画了个圆圈,他决定用这个单词来代替这个不知名的幕手黑手。旁边写上了nobody的特点,“懂心理学”,“有犯罪经验”,“身高180厘米”,“孔武有力”,“有一定文化水平”,“身上有疤痕”,“穿军警靴?”,“短头发?”等。穿军警靴和短头发后面加了个问号,因为黄一为觉得他有可能变换外表。把nobody和李筱薇案连了一条线,线上写了“直接作案”两个字。又把nobody和庞贵连在了一起,线上写了“帮忙作案”和“指导作案”两行字。

黄一为已经让彭鹰筛查两个路口的监控,查找符合nobody身体特征的人,但他清楚希望很渺茫,因为nobody是一个绝顶高手。他要不进行了伪装,要不选择了没有监控的路段逃走,而黄一为只是在寻找万一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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