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点尴尬地瞧着罗涵,其实明眼人都看得出来这男人出来前在干嘛了。
“对不起,打扰了,我们去找老陈头挪车,欸,对了,你知道他是一楼的哪间房吗?”罗涵微微颔首,以示抱歉,接着问道。
男人看到罗涵的态度,可能以为碰到了软柿子,冷哼了一声甩下一句“178号”接着砰的一声便把木门给摔上了。
我站在门外,吃了一鼻子灰,有点灰溜溜地看着罗涵,后者皱着眉头,显然是在思考些什么,很快他似乎想通了,对我说道:“走吧,我们去上面,找第二家住户。”
我有些纳闷:“不去找老陈头了吗?”
罗涵摇摇头,有些无奈地开口道:“这栋楼租户的登记人资料我已经全部看完了,老陈头已经年近七十了,是附近的一个送奶工,身体一直不太好,又膝下无子,所以即使他有电动三轮车,也是不可能犯案的。”他停顿了一下,接着说道:“193这厮和凶手的侧写相差很大,凶手应该是个心思缜密,对自己生活条件不满意但又无能为力,所以很尽力想在外表方面突出自己的狂妄自大的人。”
罗涵叹了口气,指了指193紧闭的房门摇摇头:“这个人,不太像。而且最重要的是他还有老婆,看他的语气好像也很爱他的老婆,这不是一个抛弃妻子去外面嫖娼的人会做的事情。”
我闻言点点头,罗涵的分析基本也是我的想法,对于之前罗涵根据犯罪现场和尸体状况的分析所得出的凶手侧写,我一直是非常信服的,我曾经私底下问过颜思明,据他所说第一次见到罗涵时觉得他就是个怪物,他把一个被清理得干干净净的,甚至连一点鲁米诺反应都没有的地方定做第一犯罪现场,重点是那起案件的死者是被割喉而死,后来将凶手抓捕归案后据交代说他动手时地上铺着很厚的地毯,犯案后很快处理掉,并没有在现场留下痕迹。
就连这一点都没能逃脱罗涵的眼睛,他从几乎那块地方几乎微不可见的颜色差异中,猜到了有地毯的存在,而且当时那件案子的凶手和他在看到第一案发现场和抛尸地点后帮助警方所做出的犯罪侧写基本一致,这件事情让我对罗涵在案件上的信服感强烈了许多,不过在抠门上,我还是依旧瞧不起他。
我们顺着楼梯下来,我往外走的时候有些习惯性地瞄了瞄刚刚那个男人所说的178号房,这种居民楼每层大概有十户左右,上下差距不大,所以我一眼就瞄到了在最靠里的那间房门上写着“178”的字样,门口正巧停着一辆红色的雅蒂电动三轮车,车子显得很破旧,红漆掉了很多,但车身很干净,应该是有人经常擦洗。
我转头看向罗涵,后者低着头,自顾自拿出那张传真,迅速扫描了一下上面的内容:“接下来是a6层,我们抓紧时间上去吧。”
我们沿着楼梯上到a6层,这里的细节构造和5层有了一些不太一样的地方,我们穿过小道开头狭窄的部分,左手边是大概高度有三米多高被水泥砌过的陡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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