纯白色的绸缎长裙,上身完美勾勒出她的身材,裙摆散开,绣了银色玫瑰,外罩一层浅黄细纱,点缀着众多细小的珍珠。

前面是圆领刚好露出锁骨,后背开叉挺深,能展现吴茜的美背。

试穿的吴茜惊讶地发现居然不用改尺寸了,她轻轻走动,只觉得流光溢彩,简直是美极了。

无论面料和绣工都是用了心的,吴茜顿觉得这笔钱值了,她去国外这样的衣服至少两三万,且不一定这么漂亮。

吴茜和杨柳一起吃了饭,杨柳买了单,说是作为东道主请客。

“说实话,你这人不错,聪明、漂亮、有才华,也有自己的底线和坚持,我还挺想和你做朋友!要不你去港城吧,这地方太破旧了,你的手艺去了港城才有发挥的余地。”

“吴小姐,过奖了,我就是一个简单的女人,没什么追求,就想挣点钱和家人吃不饱穿暖就好,再说,儿不嫌母穷,我倒好没觉得这里不好!”杨柳笑着谦虚道。

吴茜瞪了她一眼,颇有风情:“你这人怎么说不听呢?港城有钱人太多,你要是想去,我来想办法帮你运作。”

杨柳还是摇头拒绝:“我在这里有父母、丈夫孩子,朋友和亲戚,我可舍不得离开。再说,我相信我的家乡很快就能变得更好,到时候欢迎你来玩!”

变得更好?吴茜抿唇笑笑,完全不相信这个满大街随后丢垃圾,随地吐痰的地方能变好。但她见识过杨柳的倔脾气,于是也不劝:“行行行,我等着看你的城市如何变得更好。对了,梁兰超还有和你们联系吗?”

“你还没有拿下他?”杨柳笑道:“他好像又离开港城了吧,我看见他给我爱人寄了明信片和邮票。”

“邮票?寄邮票干什么?”吴茜只知道要漂亮的衣服首饰,对这些完全不懂。

“集邮啊,也算是收藏吧,别说你不懂,我也不懂,所以,你不是梁兰超的菜,你根本不懂他的喜欢。”

吴茜撑着下巴:“那你也不懂,你先生不是同样爱你?”

“我们不一样!”杨柳没再说,吴茜也没有再问,她很聪明,自然知道那里不一样,杨柳和林志宇是过日子,吴茜要的是钱,是上流社会带来的荣耀和纸醉金迷!

次日吴茜急匆匆地把裙子带走了。

虽然百般嫌弃这里的交通、住宿、吃食,但吴茜对杨柳的手艺是信服了,于是又订了一条礼服。她的理由是这条裙子现在拿回去她肯定会提前穿。

这次的礼服要黑色的,款式交给杨柳自己决定,同样交了两千定金,加上之前四千尾款,杨柳手里就有了一大笔钱了。

不过,杨家要买果苗需要一大笔钱,只能先从杨柳这里借。

另外的两万杨柳不敢动,就怕车子有消息了随时要提车。

送走吴茜,杨柳又把给刘妈妈准备的服装图纸带去了大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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